医生有权利没看跟艾滋病的资料听病人的主诉可以写艾滋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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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医生是个神圣的职业,救死扶伤,说出的话带有权威性,与病人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医生在判定病情时,尤其是大的病情,不能想当然的凭主观意识定论,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如果因大意,或是其他原因导致判断失误,除引起医疗纠纷外,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是因为自己自大、疏忽等原因导致病人病情加重,死亡等情况,其行为为个行为,与医院无关,除承担民事赔偿外,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医生是个神圣的职业,救死扶伤,说出的话带有权威性,与病人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医生在判定病情时,尤其是大的病情,不能想当然的凭主观意识定论,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如果因大意,或是其他原因导致判断失误,除引起医疗纠纷外,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是因为自己自大、疏忽等原因导致病人病情加重,死亡等情况,其行为为个行为,与医院无关,除承担民事赔偿外,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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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伪造病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伪造病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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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症状不能说明你就是感染了,有很多的人,出现过跟艾滋相同的症状,检测后都是没有感染的。所以不要有一点症状,就想到自己是感染了艾滋,增加自己的恐惧,以检测为准。很多其它的病,也会有跟艾滋相同的症状,只有检测才是唯一的。反过来讲,没有症状并不代表没有感染,临床上有百分三十左右感染者初期没有任何症状。别忘记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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