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求解 10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
(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3
(3))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
展开
 我来答
龙泉2007
行业观察员

2013-01-15 · 为您解答财税疑问,专注税收政策法规。
龙泉2007
采纳数:91951 获赞数:313540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答案】

  (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120+10+2+18)×40%=6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10+2+18+60)+(1-30%)=30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300×30%=9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120+10+2+18+60+90)×17%=5l(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关税=(35+5)×20%=8(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35+5+8)×17%=8.16(万元)

  (2)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290+51.48+(1+17%)]×17%-5l=5.78(万元)

  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300×80%×30%=72(万元)或90×80%=72(万元)

  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290+5l,48+(1+17%)]×30%-72=28.2(万元)
大风知识库
优质答主

2020-02-27 · 大风起兮云飞扬,百科知识这家强!
大风知识库
采纳数:9960 获赞数:1110207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