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2007年9月签订合同,至今一共签过两次,最后一次于2013年3月到期,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
我与公司2007年9月签订合同,至今一共签过两次,最后一次于2013年3月到期,由于目前处于哺乳期,哺乳期将于2013年8月结束,公司是否可以该次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如...
我与公司2007年9月签订合同,至今一共签过两次,最后一次于2013年3月到期,由于目前处于哺乳期,哺乳期将于2013年8月结束,公司是否可以该次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如果不再续签要给与何种经济补偿。
展开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1、2013年3月到期的合同不能自动终止,而是延迟到2013年8月楼主哺乳期到期后才能算合同期满;
2、但是,因为楼主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除非是楼主你提出不再续订,不然的话公司必须在维持或者提高条件的情况下与楼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若是公司不与楼主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么公司应当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补签为止向楼主支付双倍工资,虽然法律没有固定上限,但实务中通常参考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上限规定,即11个月。
4、若是公司在非楼主亲自说不续签合同的情况下不与楼主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了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楼主经济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自楼主第一天上班开始,一年补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补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补半个月)。
2、但是,因为楼主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除非是楼主你提出不再续订,不然的话公司必须在维持或者提高条件的情况下与楼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若是公司不与楼主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么公司应当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补签为止向楼主支付双倍工资,虽然法律没有固定上限,但实务中通常参考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上限规定,即11个月。
4、若是公司在非楼主亲自说不续签合同的情况下不与楼主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了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楼主经济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自楼主第一天上班开始,一年补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补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补半个月)。
追问
您好,我想再问问,如果这种情况下,公司决定人事外包,那么这个对于我们员工个人有什么不妥之处么,像工作年限之类的,另外如何保障自己的工作年限呢。
追答
具体情况不好说,但是这里面的法律关系应该是这样,只要不是公司与你签的,就可以参照我上面说的。如果人事外包后,楼主与承包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就是楼主与承办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然后被派遣到公司工资,属于一种劳务派遣
展开全部
该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三期内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可以将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你的哺乳期结束。从法律上来讲也不能解除,因为签订2次劳动合同以后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6个月的工资。如果不提前通知则还要加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但是公司可以将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你的哺乳期结束。从法律上来讲也不能解除,因为签订2次劳动合同以后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6个月的工资。如果不提前通知则还要加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给补偿金,工作几年就给几个月的补偿金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61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