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与单位签订3年合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我继续在单位工作,单位要辞退我,请问有什么经济赔偿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当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还需额外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展开全部
可以要求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另外若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还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你好:
补偿三个月的工资,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补偿三个月的工资,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具体要看合同到期后你是否还在上班。如果合同一到期单位就不需要你上班,那这不叫辞退,而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29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