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选择的路》“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这首诗是谁写的?
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
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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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Two roads diverged1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2 in the undergrowth.
第二节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6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8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第三节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第四节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译文:
第一节
黄色的林子里有两条路,
很遗憾我无法同时选择两者
身在旅途的我久久站立
对着其中一条极目眺望
直到它蜿蜒拐进远处的树丛。
第二节
我选择了另外的一条,天经地义,
也许更为诱人
因为它充满荆棘,需要开拓;
然而这样的路过
并未引起太大的改变。
第三节
那天清晨这两条小路一起静卧在
无人踩过的树叶丛中
哦,我把另一条路留给了明天!
明知路连着路,
我不知是否该回头。
第四节
我将轻轻叹息,叙述这一切
许多许多年以后:
林子里有两条路,我——
选择了行人稀少的那一条
它改变了我的一生。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未选择的路》的灵感来自作者罗伯特·弗罗斯特对他在英国最好的朋友爱德华·托马斯经常做的一件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罗斯特经常与托马斯在乡间散步:托马斯不停地想要选择一条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国朋友展示某种奇异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风景的路。
但是,每次散完步,托马斯都要为做出的选择后悔,为如果他们选择“更好的”方向他本来可以向弗罗斯特展现的那些事物而长吁短叹。许多次,当这一切发生时,新英格兰人就会为那些无用的悔意笑话他的威尔士一英国朋友。
从这种为本来可能发生什么的长吁短叹中弗罗斯特悟到了一些东西。这种行为方式是弗罗斯特从不选择的道路,是他学会避免的道路。因此,在他作为一个成功的、新近被发现的诗人回归美国后不久,当他想起这件事情时,弗罗斯特装出自己就是爱德华·托马斯而写出了《未选择的路》。
他马上就抄了一份寄给了托马斯,没有做出任何评论,然而他希望自己的朋友能够注意这首诗是多么讽刺地建立在那非弗罗斯特式的短语“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之上的。实际上,弗罗斯特的期望落了空。托马斯并没有理解这个善意的笑话,因为其中的讽刺处理得很聪明、很微妙。
1915年,《未选择的路》发表后,弗罗斯特希望他的美国读者能够体味到这首诗中的中心讽喻意义;但是他再次失望了。然后,他在公众面前朗诵《未选择的路》时开始提示他们。
一次,他讲到一个语法学校的女孩写给他的一封信,在信中她问他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叹气?”他说那封信和问题使他作出了决定:不再提示。另一次,在公开朗诵完《未选择的路》后,他作出了更加直接和明显的警示:“你们可得小心那首诗;它是首棘手的诗歌,非常棘手。”
他从来没有承认在那首诗中他对自己和他的讽刺处理得太过于微妙,但是这些情形值得被作为一种指示记住,即在一首诗或者一封信中,弗罗斯特经常喜欢尽量假装出自己没有某一立场,只是为了嘲弄——有时侯温柔,而另一些时候则尖刻。
《未选择的路》是罗伯特·弗罗斯特写的。
1、选自《中外哲理诗精选》。这首诗采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 本诗被选入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课本第十九课《外国诗两首》之一(第一首是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2、《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创作的文学作品。这首深邃的哲理诗展现了现实生话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话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活。诗人在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条路,并坚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这首诗朴实无华而清新隽永、寓意深刻。诗歌分为四节,每节的第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别押韵,自如的节奏中透着坚定又渗出丝丝遗憾。整首诗韵律优美,读起来传递着优雅的音乐感。
3、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代表作品:《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
4、《未选择的路》的灵感来自作者罗伯特·弗罗斯特对他在英国最好的朋友爱德华·托马斯经常做的一件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罗斯特经常与托马斯在乡间散步:托马斯不停地想要选择一条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国朋友展示某种奇异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风景的路。但是,每次散完步,托马斯都要为做出的选择后悔,为如果他们选择"更好的"方向他本来可以向弗罗斯特展现的那些事物而长吁短叹。许多次,当这一切发生时,新英格兰人就会为那些无用的悔意笑话他的威尔士一英国朋友。
5、作为一个现代诗人,在诗歌的形式上,弗罗斯特也像《未选择的路》中写的那样,他选择了一条少有人践踏的路,走出了一条与20世纪多数诗人迥然不同的道路。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没有标新立异,企图尝试诗歌形式的改革,而是继承传统,走了一条用"旧瓶装新酒",即旧形式表达新内容的道路。他的诗一般都遵从了传统的韵律形式,比如押韵的双行体、三行体、四行体、十四行体。
6、弗罗斯特很少写自由诗,他曾说过,诗歌如不讲韵律,就像打网球不设拦网一样。他喜欢用浅显易懂的口语和人们熟悉的韵律来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细致含蓄、耐人寻味。当时,美国诗坛总是拿高雅、圆熟、不着边际的铺张卖弄等作为诗歌标准,而弗罗斯特并没有为了迎合世俗的要求而改变自己的诗歌风格。正是由于诗人的这种创作风格,38岁以前,他在美国一名不值,他的诗歌不被出版商所接受。但恰恰也正是由于诗人的创作风格,使他发表的第一部诗集《孩子的心愿》得到了当时英国文学评论界的一致好评。庞德曾说它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这也再一次印证了《未选择的路》中所说的,"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7、《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8、诗人以具体的、明晰的事物来说明抽象的概念和哲理。树林中"分出两条"小路,何其平常。人们的选择往往不假思索,或者会轻易地选择那表面上"更诱人、更美丽"的一条,然而很可能由于这漫不经心的行动而决定了今后一生的道路。在这描绘的画面中,是诗人对人生的思索和叹息。
7、弗罗斯特的其他作品有:诗集《山间》(1916年)、《新罕布什尔》(1923年)、 《西去的溪流》(1928年)、《又一片牧场》(1936年)、《林间空地》(1962年)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1945年)、《慈悲的假面具》(1947年)。1963年1月29日,弗罗斯特在波士顿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