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作的产业定位
2020-01-14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地质勘查在我国的产业分类中曾是一个独立的产业,但是,在 2002 年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02) 中,被分入到第 M 类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从此不再具有国民经济一级产业的地位。按现行的分类标准,地质勘查业是一个二级产业,其产业代码为 78,下含 5 个三级产业: 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其他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在2007 年北美产业分类标准 ( NAICS) 中,将地质勘查归入石油天然气开采产业和矿业,其二级类为 “矿业、采石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 代码: 21) ”,三级类为 “矿业支撑活动 ( 代码: 213) ”,四级、五级类与三级类名称相同,之后有 5 个六级类,分别列出了对油气、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业的支撑产业,这些矿类的地质勘查是其中的产业内容之一。区域性地质、地球物理等调查工作归入“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 ( 二级类,代码: 54) ”中的四级类 “建筑、工程和有关服务 ( 代码: 5413) ”。区域性地质工作分属两个五级类: “地球物理调查和制图服务 ( 代码: 54136) ”,“调查和制图服务 ( 地球物理除外) ( 代码: 54137) ”。
在 2007 年国际产业分类标准 ( ISIC) 第四版草案中,将地质勘查归入 “矿业支撑服务活动 ( 09) ”。石油天然气勘查和其他矿产勘查分别归入两个三级产业类中。石油和天然气勘查归入三级类 “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支撑活动 ( 091) ”,这个三级类目前只列出一个四级类产业,其名称也是 “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支撑活动 ( 0910) ”。在这个四级产业类中,除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查外,还包含其他一些支撑油气开采的服务活动。应该注意的是,在这个四级类中,不包含地质、地球物理、地震等工作。其他矿产的地质勘查被归入三级类 “对其他矿业和采石业的支撑活动 ( 099) ”,这个三级类目前也只列出一个四级类产业,其名称也是“对其他矿业和采石业的支撑活动 ( 0990) ”。区域性地质、地球物理等调查活动被归入到第 M 类 “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 ( 代码: 70) ”中,其二级类为 “建筑和工程活动; 技术检验和分析 ( 代码: 71) ”; 其四级类为 “建筑、工程活动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 代码: 711) ”; 区域性地质、地球物理调查所属的四级类名称仍为 “建筑、工程活动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 代码: 7110) ”,其中包括地质、地球物理和地震调查。实际上,所有的地质调查活动和除与油气、矿业和采石业有关的地质勘查活动 ( 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 都包含在这个类型中。
由以上产业归类可看出:
( 1) 北美产业分类标准和国际产业分类标准的分类体系基本相同,对地质勘查业的归类思想也基本相同。这两个分类标准都把地质勘查分别归入两个产业大类: 将与油气和矿石开采 ( 油气、矿业、采石业) 有关的地质勘查归入第二产业的采掘业中,而将区域性地质、地球物理调查归入第三产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咨询业中。前者是一个以钻探为主,辅之其他探矿和地质工作手段的地质工作,是完全的商业性地质工作; 后者是以区域性地质填图、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和其他门类地质调查为特征的地质工作,主要是公益性地质工作,部分属于商业性地质工作 ( 如石油公司的地震勘探) 。
( 2) 归入采掘业中的地质勘查工作,其归入的具体产业类型属于对采掘业的支撑,而不是采掘业本身。这种支撑产业的主要任务是为采掘业提供钻井和矿产信息方面的技术服务。因此可以认为,虽然商业性地质勘查被归入第二产业,但它仍然具有第三产业的特征,只是因其与采掘业在经营主体、投资主体、技术操作上密不可分,才成为相应的采掘业中的一个子类。
( 3) 我国新的产业分类标准,将地质勘查统一作为一个第三产业,置于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大类中,这相当于把以公益性为主的地质工作与以商业性为主的地质工作放在一个产业类型中,仍然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质勘查产业分类思路,不利于明晰两大类地质工作的服务目标、优化两大类地质工作的服务体制与机制、增强两大类地质工作的社会经济服务效果。我国地质工作的产业分类,需要按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借鉴国际产业分类标准,进一步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