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列为普通化妆品禁止宣称美白,牙膏也属于化妆品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将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指出:“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
牙膏也算化妆品?这我们就要看一下化妆品的定义。根据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同时,条例还按照风险程度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其中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新《条例》还规定,化妆品注册人或者备案人要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负责,并且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公开依据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如果化妆品广告违反规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即将施行,牙膏被列为普通化妆品,部分牙膏所谓的美白功效将不再新条例允许宣传的范围内。新条例中,允许牙膏宣称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此外,牙科医生提醒,因会延误病情,不建议使用通过药物止血的牙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