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要求单位补偿应该找哪个部门维权?
我以为主要分两个方面!
第一是劳动仲裁方面:
当我们发现本人的权益被损伤时,假如是关于社保的问题,比方单位没有及时足额地给你交纳社保,那么你首先能够去找所在地人社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报案告发;其次假如他们不受理,你也能够去人社局直接找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
假如还不行,最后也能够去直接找税务局社保稽查科,让他们查处。但是你在寻求协助的过程中一定要拿出相关证据,提供必要的材料佐证,以便人家受理调查。假如这些中央你都没有得到协助,那么你也能够去找当地的总工会请求协助维权。
第二是法律程序方面:
假如你的权益遭到损伤,找了相关部门都没有得到圆满的回答,或者是你对他们的仲裁调解结果不称心。你能够直接找到所辖法院申请法律调解,必要时还能够申请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只需你有确凿的证据,大胆的维权,持之以恒的肉体,就会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最终完成维权目的。
顺便说一下,就未足额交纳社保而言,也就是当事单位依照劳动仲裁或法院调解书的请求,去当地社保,为当事人办理补缴手续。普通的补偿规范为,相关单位只是把应缴局部补齐,并承当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存在给当事人再单独经济补偿问题。假如还有其他劳动权益纠葛,那另当别论。
总之,当事人假如发现单位未足额交纳社保,可搜集证据及早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科,以及税务局社保稽查等相关部门告发。假如寻求协助,不顺利,或者对处置结果不称心,也能够直接到所辖法院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