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务员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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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等级对照关系是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等。公务员等级一览表: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科员:十四级至九级;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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