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什么?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当日,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晚班下班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晚班员工下班后成群结伴回宿舍,不和陌生人搭讪,注意安全。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
15、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主管部门会议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相关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