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第二套房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请问这个算是第二套房吗,首付利率有什么变化吗?
算二套房。首套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并且首付比例不变,依旧是总放款20%。
首付比例: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仍享首套待遇即最低首付比例为20% 。
这里,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4平(含144),购买二套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小于144平(含144)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则二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注:一些城市为140平)
贷款政策: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拓展资料:
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首套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并且首付比例不变,依旧是总放款20%。
首付比例: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仍享首套待遇即最低首付比例为20% 。
这里,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4平(含144),购买二套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小于144平(含144)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则二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注:一些城市为140平)
贷款利率: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比同期首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3.35%,上浮10%即为3.575%。
贷款额度和年限: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80万。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
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房,不认贷。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是可以算“首套房”。
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需要注意在贷款前连续缴满一定的期限,并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因城市不同,地方也有差异,有疑问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在前面加对应城市的区号即可。
2013-02-28 · 知道合伙人房产装修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