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辛辛苦苦攒钱买房,在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好细节,省得买了之后再后悔,那么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1、车库问题
车库一直是买房子的一个盲区,很多人考虑,当下没有车,因此对车库没有关注,不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车成为家庭的必需品,到时候,车库也会火热起来,车多库少问题会变得更加显著。
当然,这个时候,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有必要问清楚车库权,而车库全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属于全体业主:a、敞开式的地上车位:主要通过划线确定每个车位的具体位置,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b、该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c、改造车位(库):在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处分这些车位(库),它们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可办产权,可销售:a、三面有护围的地上车库(位):若开发商明确了这类车库(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产权证可以单独核发也可以和购买商品房合同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b、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2、绿地问题
也许很多人会产生疑问,绿地也会有产权吗?
是的,绿地出问题后问题会相当困扰,有不少楼盘出现这样的怪现象:规划图上的绿地或高尔夫球场后来盖起了楼;列在小区配套之内的绿地、公园甚至出入小区的道路是开发商为寻找卖点和为卖楼暂时租来的,等楼一卖完,业主要到公园就得交钱,出入自家小区还得交过路费。这也就成为干扰业主生活的主要阻力,怎样来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最好了解一下小区外围的规划,或许能发现些问题,并且注意“绿地”及其他配套的真实“身份”和产权归属。
3、电梯设备问题
电梯是高层离不开的设备,近些年的电梯事故也为大家敲响了警钟。电梯是一旦确定并安装使用就很难再更改的了,出现问题了,基本上只能通过大修、小修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在之前就检查好是很有必要的。
看电梯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看品牌。其次,要看智能化程度。最后,要看电梯是否区分为人梯和货梯。
4、物业问题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个小区里的重要配套资源,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水平及服务水平都与业主的生活密切相关。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其实并不难体会,当你踏进小区的那一刻起,你就和物业管理产生了互动,你只要有心观察,物业管理是否有保证,你是可以有所把握的。
通常来说,小区由著名的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是可靠的,当然,这时候的物业管理费用也会相对高一些。有些开发商是自己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这对于很多小开发商而言,可能并不是好的选择,因为这时候物业管理的质量较难保证。有些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是外包的,交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做,这样理论上会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因为承包方通常会较专业,而且存在着竞争压力。
购买二手房要小心哪些陷阱?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其一,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其二,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房屋已出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方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方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三、受市政规划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已经了解到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四、不清晰的土地情况
二手房中买方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方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10多年,对于买方来说还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就不划算了。
五、合同约定不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最后,最好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看一下所出售房屋的户口情况,房子里有两套户口的最好别买,除非两套户口的户主都是房产权利人。
六、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为提升业绩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方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方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七、物管费用有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方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方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八、产权不明晰
有些房屋由多人共有,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方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方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024-12-27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