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怎么申请
法律主观:
1、有租赁意向的申请人,须持本人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及《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2、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由登记工作人员在资格证明上 注销登记 记录;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 3、登记完毕后,按照《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计算机摇号方式随机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全过程和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摇号结果在区政府政务网、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示七日,详见有关网站。 备注: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的,运营机构根据房源情况和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依次安排选房。选房的时间另行公告,详见有关网站。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