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的权益结合法为什么资本公积和股本不用转到合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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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仍按账面价值反映,而不应反映为公允价值,也不确认商誉。
已登记入账的发行股本的金额加上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支付的额外价款,与账面登记的购买股本的金额之间存在差额,应调整股东权益。
附注:
企业合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当一家企业完全以其普通股去交换另一家企业的几乎全部的普通股时,其实质不是购买交易,而是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它们全部的或实际上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经济资源的联合,合并企业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为购买方。权益集合法不认为参与合并的一方购买了另一方,合并各方没有经济资源的流入与流出,无所谓购买价格,因而也就不存在新的计价基础,还是用账面的历史成本来反映,也不应当确认商誉。
不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年度的哪一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的企业中;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留存收益均应转入合并后的企业。 所发生的与股权联合有关的支出均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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