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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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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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离婚是个人的自由,当然这只是我觉得,因为事实上离婚会牵扯很多的事情,会很麻烦,因为其实离婚是两个家庭的事儿,他很多时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尤其是两个人有了孩子之后,那离婚就会变得更为艰难,因为一般女生都很喜欢替孩子考虑,就有可能为了孩子,然后就忍受了这段婚姻,就选择不离婚。我觉得我是一个很现实很残忍的人,我觉得如果我想离婚,就我觉得我生活得不幸福,我可能就不会为了孩子忍受。
当然了,那如果孩子,就是不想你离婚,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的话,我觉得还是不要离婚了,就你可以先和孩子谈一谈,就先把离婚这事儿缓一缓。就你可以跟孩子说,就你和另一半在一起真的很不快乐,而且你们两个也已经讨论过了,就是真的没有办法再在一起了。你要告诉孩子,无论你们俩怎么样,他都是你们俩的孩子,你们俩都会疼他。
那如果孩子还是实在不同意,但是你也不太想和另一半在一起生活的话,也可以选择搬出去住。就是你先和你的另一半不离婚,就先搬出去住,让孩子冷静一下,让孩子自己想一想,可能时间长了孩子自己就想通了,就同意你们俩离婚了,就先让他适应一下离婚后的这种生活,然后再决定。
所以我觉得,如果两个人真的没有特别相爱的话,真的不要要孩子。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满两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原告起诉离婚应担负的举证责任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关于分居两年的证明,如果对方认可最好。如果对方不认可,你可以找证人,或是提出一切能够证明你们分居两年的事实就行。当然也可以由法庭调查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