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国家还要听英国的话吗?英国派总督吗?那不是和殖民地没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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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邦和殖民地最大的区别就是英联邦内各国于英国是平等关系,而殖民地和英国的关系都是附属关系。而且英联邦是非常自由的,你可以随时退出英联邦,现在的英联邦给成员国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而殖民地是被迫强制成为英国附属的。
英联邦(英语:Commonwealth of Nations,原名: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个以英国主导的共主邦联,由54个主权国家(含属地)所组成,成员大多为前大英帝国的殖民地或保护国。英联邦元首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同时身兼英联邦王国内的16国的国家元首。基于其历史渊源,人们常常以“British Commonwealth或the Commonwealth”(英联邦)称之,用以区分世界其它邦联。
部分英联邦成员国或前殖民地区,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虽然有相当于宪法的“基本法”,但因为基本法规定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君主,故未将基本大法僭称为“宪法”。虽然纽、加、澳等国法令规定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君主,但国家的最高权力由总理统辖;而英国方面有向上述国家派遣有限权力的皇室代表(总督)以维持双边邦谊。
所以你说的总督是存在的,只是和以前太不同了,现在的总督只是形式而已,虽然形式上,英国女皇是最高元首。但英国女皇在本国都没有干政的权利,在她的联邦王国内自然更加没有权利了。
现在设有总督的主要有16个国家,因为这16个国家将英女皇最为最高元首,这16个国家被称为英联邦王国,但各自主权完全独立,有自己的政府:
安提瓜和巴布达,自1981年独立
澳大利亚,自1947年通过接受西敏寺法
巴哈马,自1973年独立
巴巴多斯,自1966年独立
伯利兹,自1981年独立
加拿大,自1931年通过接受西敏寺法
格林纳达,自1974年独立
牙买加,自1962年独立
新西兰,自1947年通过接受西敏寺法
自1981年,作为新西兰国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
巴布亚新几内亚,原为国际 管地,自1975年独立
圣基茨和尼维斯,自1983年独立
圣卢西亚,自1979年独立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自1979年独立
所罗门群岛,自1978年独立
图瓦卢,自1978年独立
英国,而根据上述定义,英国也是一个英联邦王国
英联邦主要组织机构有: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联邦财政部长会议及其他部长级专业会议。1965年起设立英联邦秘书处,其职责是促进英联邦的合作,筹划英联邦各级会议。秘书处设在伦敦。
因为在联盟内部有很多好处,所以现在反而很多国家因为英联邦内部贸易的好处而申请加入英联邦。虽然加入英联邦有很多好处,但是英联邦很多国家对于承认英国女皇为最高元首有点不满,很多国家希望保留英联邦地位,但是废除英女皇最高元首地位,因为这样不利于共和制度。
近年来,各国的共和派的势力渐渐抬头,导致多个英联邦王国都举办了公投,决定英王在该国的地位。但自1987年到目前为止,仍未有英联邦王国成功摆脱与英国的共主邦联的关系。
英联邦(英语:Commonwealth of Nations,原名: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个以英国主导的共主邦联,由54个主权国家(含属地)所组成,成员大多为前大英帝国的殖民地或保护国。英联邦元首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同时身兼英联邦王国内的16国的国家元首。基于其历史渊源,人们常常以“British Commonwealth或the Commonwealth”(英联邦)称之,用以区分世界其它邦联。
部分英联邦成员国或前殖民地区,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虽然有相当于宪法的“基本法”,但因为基本法规定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君主,故未将基本大法僭称为“宪法”。虽然纽、加、澳等国法令规定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君主,但国家的最高权力由总理统辖;而英国方面有向上述国家派遣有限权力的皇室代表(总督)以维持双边邦谊。
所以你说的总督是存在的,只是和以前太不同了,现在的总督只是形式而已,虽然形式上,英国女皇是最高元首。但英国女皇在本国都没有干政的权利,在她的联邦王国内自然更加没有权利了。
现在设有总督的主要有16个国家,因为这16个国家将英女皇最为最高元首,这16个国家被称为英联邦王国,但各自主权完全独立,有自己的政府:
安提瓜和巴布达,自1981年独立
澳大利亚,自1947年通过接受西敏寺法
巴哈马,自1973年独立
巴巴多斯,自1966年独立
伯利兹,自1981年独立
加拿大,自1931年通过接受西敏寺法
格林纳达,自1974年独立
牙买加,自1962年独立
新西兰,自1947年通过接受西敏寺法
自1981年,作为新西兰国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
巴布亚新几内亚,原为国际 管地,自1975年独立
圣基茨和尼维斯,自1983年独立
圣卢西亚,自1979年独立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自1979年独立
所罗门群岛,自1978年独立
图瓦卢,自1978年独立
英国,而根据上述定义,英国也是一个英联邦王国
英联邦主要组织机构有: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联邦财政部长会议及其他部长级专业会议。1965年起设立英联邦秘书处,其职责是促进英联邦的合作,筹划英联邦各级会议。秘书处设在伦敦。
因为在联盟内部有很多好处,所以现在反而很多国家因为英联邦内部贸易的好处而申请加入英联邦。虽然加入英联邦有很多好处,但是英联邦很多国家对于承认英国女皇为最高元首有点不满,很多国家希望保留英联邦地位,但是废除英女皇最高元首地位,因为这样不利于共和制度。
近年来,各国的共和派的势力渐渐抬头,导致多个英联邦王国都举办了公投,决定英王在该国的地位。但自1987年到目前为止,仍未有英联邦王国成功摆脱与英国的共主邦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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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曾经是统治了大半个地球的“日不落”帝国,但实际上连英国本土都是4个王国组成的。
英国统治过的地区和英国本土的关系,从近到远,可以如下分级:
1、英国本土:俗称“联合王国”,即我们在足球赛上看到的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四个王国,但这四个“王国”不算是国家(英语里“王国”和“国家完全是两个概念”),它们的“国王”就是英国现在的女王。而四个“王国”组成的联合王国就是一个完整的国家了,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英国”
2、近海离岛地区:包括根西岛、泽西岛、马恩岛三个离英国不远的群岛,根西岛、泽西岛在英吉利海峡上,马恩岛在英格兰和苏格兰边界以西的海面上,它们高度自治,地位和海外属地差不多,正式的名称叫“英国皇家属地”,除了军事、外交属于英国以外均拥有独立地位,形式上还有自己的货币(汇率被要求和英镑一样,只是换了名字),同时也不属于欧盟(但部分使用一些欧盟的法规,如关税同盟)。但比起海外属地和英国的关系还是更近一些,一般人们都说“英国马恩岛”而不是“马恩岛(英)”。
(对于欧盟与各成员国自治领地的关系,不同成员国规定不一样,法国就规定海外领地也同属于欧盟;荷兰就复杂,加勒比海的阿鲁巴、库拉索两个属地不属于欧盟,而加勒比海有三个岛屿则直接并入了荷兰本土,适用荷兰好欧盟所有法律法规,跟荷兰本土的一个省完全没区别。)
3、英国海外属地:这个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殖民地”,1981年以后统一改称“海外属地”。主要分布在加勒比海、大西洋,比如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还有阿根廷东面的福克兰群岛,香港回归以前也是。它们离英国本土很远,但主权仍然属于英国。和英国的离岛地区一样,基本上除了军事、外交,都拥有独立地位,现在有些海外属地的总督都开始民选了。
以上都属于英国主权下的领土,只不过自治程度不同。
从以下开始,就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了
4、英联邦王国成员国:所有以英女王为国家元首的国家,包括加拿大、澳洲、新西兰以及一些拉美地区讲英语的独立国家如牙买加、巴巴多斯这些(英国曾经想把它们合并成一个联邦国家然后独立,但是后来分裂了,有的成为以英王成员国,有的成为英国海外属地),它们加上英国的集合就是英联邦王国。这些国家没有总统,而有一个无实权象征英女王的总督(由该国总理提名,英女王形式上进行任命),另外一些国家机构的名称上还有“皇家”的字眼,如加拿大皇家骑警、澳大利亚皇家海军。除此以外其他所有的主权都是独立的。
5、英联邦成员国,这些就多了,二战后大部分从英国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都属于这一类。它们有自己的国家元首(比如印度有总统、马来西亚有苏丹),但依然加入了英联邦组织,继续保持和英国及其他成员国保持平等的外交关系。
6、被英国统治过,但没有加入英联邦的国家:这些国家大致有两类,一类曾经是英国势力范围下的半殖民地,主要是一些中东国家如阿联酋、巴林、卡塔尔,有自己的国家政府、王室,但所有事务基本都由英国操纵,有点像清末的中国部分地区,所以是连形式上都不是英国领土的半殖民地,故不能也不会加入英联邦。另一类是曾经是英国殖民地,但后来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加入英联邦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三个:缅甸、斐济、南非。缅甸是因为武装革命推翻的英国统治,所以要和英国划清界限;南非在英国登陆以后一直和荷兰裔爆发战争,后来英国和荷兰裔双方妥协,确立了英裔和荷兰裔的对等统治地位,加上后来荷兰裔掌权,为了摆脱敌人英国的影响、加上英国反对南非的种族制度就退出了英联邦。
最奇葩的就是斐济,这个国家国旗上有米字旗,政治上却是共和制,而且是武装政变建立的共和,之后斐济只奉英女王为“最高酋长”,国家元首还是总统。之后斐济的几任独裁者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力,都尽力摆脱英国势力介入,后来索性被赶出了英联邦。但斐济对外还是死贴着英国,现在斐济独裁者姆巴巴内的军帽上都还有英国王冠的标志呢。
英联邦和英联邦王国的区别,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是印度,印度独立以后加入了英联邦这个组织,但它有自己的总统,国家元首不是英女王,所以印度是英联邦成员国,不是英联邦王国的成员国。英女王在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地位是写进这些国家宪法的,比如别国领导人来加拿大访问,采用的是外宾的礼仪;而英国王室来加拿大访问,采用的则是本国领导人的礼仪,形式上比前者要高一等。另外现在很多独立的英语国家是先成为英联邦王国成员再成为英联邦成员的。
还有,即使英联邦王国,现在也是形式上的了。虽然英联邦王国的成员国实际上都已经实现主权独立,但政治立场都差不多,也基本保持盟友关系(除了格林纳达曾经倒向苏联一小段时间,但是依然是总督制;而英联邦就不一样,比如印度和巴基斯坦就基本处于敌对)。
英国统治过的地区和英国本土的关系,从近到远,可以如下分级:
1、英国本土:俗称“联合王国”,即我们在足球赛上看到的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四个王国,但这四个“王国”不算是国家(英语里“王国”和“国家完全是两个概念”),它们的“国王”就是英国现在的女王。而四个“王国”组成的联合王国就是一个完整的国家了,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英国”
2、近海离岛地区:包括根西岛、泽西岛、马恩岛三个离英国不远的群岛,根西岛、泽西岛在英吉利海峡上,马恩岛在英格兰和苏格兰边界以西的海面上,它们高度自治,地位和海外属地差不多,正式的名称叫“英国皇家属地”,除了军事、外交属于英国以外均拥有独立地位,形式上还有自己的货币(汇率被要求和英镑一样,只是换了名字),同时也不属于欧盟(但部分使用一些欧盟的法规,如关税同盟)。但比起海外属地和英国的关系还是更近一些,一般人们都说“英国马恩岛”而不是“马恩岛(英)”。
(对于欧盟与各成员国自治领地的关系,不同成员国规定不一样,法国就规定海外领地也同属于欧盟;荷兰就复杂,加勒比海的阿鲁巴、库拉索两个属地不属于欧盟,而加勒比海有三个岛屿则直接并入了荷兰本土,适用荷兰好欧盟所有法律法规,跟荷兰本土的一个省完全没区别。)
3、英国海外属地:这个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殖民地”,1981年以后统一改称“海外属地”。主要分布在加勒比海、大西洋,比如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还有阿根廷东面的福克兰群岛,香港回归以前也是。它们离英国本土很远,但主权仍然属于英国。和英国的离岛地区一样,基本上除了军事、外交,都拥有独立地位,现在有些海外属地的总督都开始民选了。
以上都属于英国主权下的领土,只不过自治程度不同。
从以下开始,就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了
4、英联邦王国成员国:所有以英女王为国家元首的国家,包括加拿大、澳洲、新西兰以及一些拉美地区讲英语的独立国家如牙买加、巴巴多斯这些(英国曾经想把它们合并成一个联邦国家然后独立,但是后来分裂了,有的成为以英王成员国,有的成为英国海外属地),它们加上英国的集合就是英联邦王国。这些国家没有总统,而有一个无实权象征英女王的总督(由该国总理提名,英女王形式上进行任命),另外一些国家机构的名称上还有“皇家”的字眼,如加拿大皇家骑警、澳大利亚皇家海军。除此以外其他所有的主权都是独立的。
5、英联邦成员国,这些就多了,二战后大部分从英国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都属于这一类。它们有自己的国家元首(比如印度有总统、马来西亚有苏丹),但依然加入了英联邦组织,继续保持和英国及其他成员国保持平等的外交关系。
6、被英国统治过,但没有加入英联邦的国家:这些国家大致有两类,一类曾经是英国势力范围下的半殖民地,主要是一些中东国家如阿联酋、巴林、卡塔尔,有自己的国家政府、王室,但所有事务基本都由英国操纵,有点像清末的中国部分地区,所以是连形式上都不是英国领土的半殖民地,故不能也不会加入英联邦。另一类是曾经是英国殖民地,但后来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加入英联邦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三个:缅甸、斐济、南非。缅甸是因为武装革命推翻的英国统治,所以要和英国划清界限;南非在英国登陆以后一直和荷兰裔爆发战争,后来英国和荷兰裔双方妥协,确立了英裔和荷兰裔的对等统治地位,加上后来荷兰裔掌权,为了摆脱敌人英国的影响、加上英国反对南非的种族制度就退出了英联邦。
最奇葩的就是斐济,这个国家国旗上有米字旗,政治上却是共和制,而且是武装政变建立的共和,之后斐济只奉英女王为“最高酋长”,国家元首还是总统。之后斐济的几任独裁者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力,都尽力摆脱英国势力介入,后来索性被赶出了英联邦。但斐济对外还是死贴着英国,现在斐济独裁者姆巴巴内的军帽上都还有英国王冠的标志呢。
英联邦和英联邦王国的区别,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是印度,印度独立以后加入了英联邦这个组织,但它有自己的总统,国家元首不是英女王,所以印度是英联邦成员国,不是英联邦王国的成员国。英女王在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地位是写进这些国家宪法的,比如别国领导人来加拿大访问,采用的是外宾的礼仪;而英国王室来加拿大访问,采用的则是本国领导人的礼仪,形式上比前者要高一等。另外现在很多独立的英语国家是先成为英联邦王国成员再成为英联邦成员的。
还有,即使英联邦王国,现在也是形式上的了。虽然英联邦王国的成员国实际上都已经实现主权独立,但政治立场都差不多,也基本保持盟友关系(除了格林纳达曾经倒向苏联一小段时间,但是依然是总督制;而英联邦就不一样,比如印度和巴基斯坦就基本处于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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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邦国家都是独立主权国家,但是名义上仍效忠英国国王。总督是自己国家选举出来的,但是要拿给英国国王批准任命,虽然只是走个形式但是必须得走。这些国家不听英国的话,英国也不可能对这些国家下达命令,大家是平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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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邦不是一个共和国,也没有中央政府。英王是英联邦的名义元首。英联邦各国自己拥有国家主权。目前英联邦不设权力机构,英国和各成员国互派高级专员(不设总督),代表大使级外交关系。随着英联邦内部联系越来越不稳定,如今,英国已不再是英联邦的主宰,英联邦也只是一个供各成员国进行政治、经济磋商与合作的松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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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指导作用,参加国做了什么让女王不满的事情,女王就下诏批评。你可以加入,也可以退出,女王没事阅阅兵而已。女王只在乎英国挣没挣着钱,其他的他可不管。加拿大谁的都是保皇党建立的,人家想接受自己领导,自己总不能说硬要他们独立吧。实际上都是独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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