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龄视同交费年限应提交什么资料才可确认

我是80年参加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在海南省,95年自动离职到广东佛山工作并在现工作单位参加当地社保,已交费13年,按规定今年满50岁可取养老金,在转移档案关系过程中,当地社... 我是80年参加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在海南省,95年自动离职到广东佛山工作并在现工作单位参加当地社保,已交费13年,按规定今年满50岁可取养老金,在转移档案关系过程中,当地社保费就个人关系档案“工龄视同交费年限”不认可,请问,工龄视同交费年限应提交什么资料才可认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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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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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2月12日以前,城镇退伍义务兵待分配的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1987年12月12日以后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工龄计算:
1.折叠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2.折叠合并计算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3.折叠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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