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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单独做需要的天数:
1÷(1/10-1/14)=35天
甲乙合做4天后剩余的工作量:
1-(1/14+1/35)×4=3/5
乙再单独做需要的天数:
3/5÷1/35=21天
所以列综合式:[1-(1/14+1/35)×4]÷1/35=21天
1÷(1/10-1/14)=35天
甲乙合做4天后剩余的工作量:
1-(1/14+1/35)×4=3/5
乙再单独做需要的天数:
3/5÷1/35=21天
所以列综合式:[1-(1/14+1/35)×4]÷1/35=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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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合作10天,甲独做14天,可以得出乙独做35天完成。两队合作四天,还剩十分之六没有完成,都让乙做那就得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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