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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掉一部分血,只会促进骨髓造血而已,没什么利弊关系。
骨髓中的细胞,主要是各系原始幼稚细胞,成熟后释放入血,才具有成熟血细胞的功能。红细胞的寿命也就只有120天,那时细胞会自动凋亡。
献血,都是献的外周血。外周血中是成熟的有功能的细胞。一般情况下,外周血中是不应该出现幼稚细胞的,如果出现了,说明骨髓造血出了问题。
身体中的细胞都会自动凋亡的。增值,分化,成熟,释放入血,一定时间后,凋亡,被清除(如被吞噬细胞清除)。
如果贫血,最好不要献血。贫血有缺铁贫,溶血贫,巨幼贫等,都是红细胞功能障碍或结构被破坏数量减少而失去功能。这个时候献血,对己对受血者都不利。自身贫血,就相当于船行海上,水是多,能用的不多。血容量一般,但血细胞功能障碍。贫血,不是一种病,而是一种症状。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比容,红细胞数量低于同地区同年龄段同性别人的参考值值下限的一种症状。
骨髓中的细胞,主要是各系原始幼稚细胞,成熟后释放入血,才具有成熟血细胞的功能。红细胞的寿命也就只有120天,那时细胞会自动凋亡。
献血,都是献的外周血。外周血中是成熟的有功能的细胞。一般情况下,外周血中是不应该出现幼稚细胞的,如果出现了,说明骨髓造血出了问题。
身体中的细胞都会自动凋亡的。增值,分化,成熟,释放入血,一定时间后,凋亡,被清除(如被吞噬细胞清除)。
如果贫血,最好不要献血。贫血有缺铁贫,溶血贫,巨幼贫等,都是红细胞功能障碍或结构被破坏数量减少而失去功能。这个时候献血,对己对受血者都不利。自身贫血,就相当于船行海上,水是多,能用的不多。血容量一般,但血细胞功能障碍。贫血,不是一种病,而是一种症状。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比容,红细胞数量低于同地区同年龄段同性别人的参考值值下限的一种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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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当然贫血病人绝对不能鲜血~!
一、总则
1.为确保医疗用血的质量,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检验,献血者每次献血前须进行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献出的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检验。
2.献血者献血前的体格检查及血液检验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
3.献血者在献血前要填写"献血登记表"、"健康情况征询表"(见附表)。
4.非固定点献血者只进行体格检查和填写"健康情况征询表"(见附表)。
5.献血者血液化验初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复检化验不得由同一人进行。
二、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三、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
1.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Rho(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2.血比重筛选:硫酸酮法 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阴性,或者赖式法:小于等于25。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阴性(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5.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酶标法:阴性。
6.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酶标法:阴性。
7.梅毒试验RPR法或TRUST法:阴性。
8.复检上述1、3、4、5、6、7项。
9.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间隔一个月化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报告为准)。
10.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原虫。
四、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2.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不需推迟献血。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例: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1.性病、麻疯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病症、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钓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本标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1993年2月17日颁布的"关于发布《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书"(卫医发[1993]第2号)的附件2《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同时废止。
好处 :
一、适量献血可降低血液的粘滞度
当血液粘滞处于较高水平时,适量献血,特别是适量捐献血液中的有形成份,可有效地降低血液粘滞度,预防多种疾病。
二、男子定期献血可防癌
英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子献血可以防癌,这是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铁元素,而人体内铁元素含量水平持续过高会促会癌症,定期献血可有效地降低血液中铁血素的含量,因此健康男子定期献血可收到离癌的效果。
三、中年人献血可益寿
人到中年大多事业有成,经济状况良好,膳食也是味美质优,营养丰富,稍不留神,就会导致营养过剩、脂肪堆积和肥胖,特别是从事非体力劳动的中年人,此时如再不注意调整,就会出现血铁、血脂等指标超标,血液粘滞度增高,动脉粥样硬化等,从而诱发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等心脑血管疾病以及癌症。
献血可减少血液中的所有成份,减少比例最大的的是血铁和蛋白,还可降低血液的粘滞度,使血液流速加快,健康的中年人在医生指导下适量献血或血液中的某种成份可以刺激骨髓等造血器官保持旺盛的造血状态,不断增加血液中年轻红细胞的比例,提高机体免疫和抗病能力,预防疾病,延年益寿。
一、总则
1.为确保医疗用血的质量,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检验,献血者每次献血前须进行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献出的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检验。
2.献血者献血前的体格检查及血液检验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
3.献血者在献血前要填写"献血登记表"、"健康情况征询表"(见附表)。
4.非固定点献血者只进行体格检查和填写"健康情况征询表"(见附表)。
5.献血者血液化验初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复检化验不得由同一人进行。
二、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三、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
1.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Rho(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2.血比重筛选:硫酸酮法 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阴性,或者赖式法:小于等于25。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阴性(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5.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酶标法:阴性。
6.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酶标法:阴性。
7.梅毒试验RPR法或TRUST法:阴性。
8.复检上述1、3、4、5、6、7项。
9.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间隔一个月化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报告为准)。
10.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原虫。
四、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2.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不需推迟献血。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例: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1.性病、麻疯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病症、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钓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本标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1993年2月17日颁布的"关于发布《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书"(卫医发[1993]第2号)的附件2《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同时废止。
好处 :
一、适量献血可降低血液的粘滞度
当血液粘滞处于较高水平时,适量献血,特别是适量捐献血液中的有形成份,可有效地降低血液粘滞度,预防多种疾病。
二、男子定期献血可防癌
英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子献血可以防癌,这是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铁元素,而人体内铁元素含量水平持续过高会促会癌症,定期献血可有效地降低血液中铁血素的含量,因此健康男子定期献血可收到离癌的效果。
三、中年人献血可益寿
人到中年大多事业有成,经济状况良好,膳食也是味美质优,营养丰富,稍不留神,就会导致营养过剩、脂肪堆积和肥胖,特别是从事非体力劳动的中年人,此时如再不注意调整,就会出现血铁、血脂等指标超标,血液粘滞度增高,动脉粥样硬化等,从而诱发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等心脑血管疾病以及癌症。
献血可减少血液中的所有成份,减少比例最大的的是血铁和蛋白,还可降低血液的粘滞度,使血液流速加快,健康的中年人在医生指导下适量献血或血液中的某种成份可以刺激骨髓等造血器官保持旺盛的造血状态,不断增加血液中年轻红细胞的比例,提高机体免疫和抗病能力,预防疾病,延年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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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献血有时间限制的,好象3个月只能献一次~听说是能排除体内垃圾,意思就是说把垃圾都给别人了,你觉得这样说可以吗?
OK,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
我还听说有的人献血会上瘾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OK,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
我还听说有的人献血会上瘾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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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很早就开展了无偿献血活动,很多人也非常好奇,献血会对人体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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