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评估的收益还原法为什么总费用中包括折旧费?
不动产整体纯收益还原的是不动产价值。本身在不动产的收益法中并不会扣除折旧,因为不动产价值包括了成本又包括了其溢价部分。不动产价值=不动产整体纯收益还原=土地价值+建筑物价...
不动产整体纯收益还原的是不动产价值。本身在不动产的收益法中并不会扣除折旧,因为不动产价值包括了成本又包括了其溢价部分。
不动产价值=不动产整体纯收益还原=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土地纯收益还原+建筑物纯收益(不扣折旧费)还原
土地纯收益=不动产纯收益—建筑物纯收益—总费用
其中上式的 建筑物纯收益=现值*建筑物还原率(包括了折旧费及建筑物年利润),但书中总费用还要扣一次折旧费,这是为什么呢?这没有扣除两次吗?除非现值*建筑物还原率=建筑物净收益,但这明显与纯收益有区别,即是否包含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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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价值=不动产整体纯收益还原=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土地纯收益还原+建筑物纯收益(不扣折旧费)还原
土地纯收益=不动产纯收益—建筑物纯收益—总费用
其中上式的 建筑物纯收益=现值*建筑物还原率(包括了折旧费及建筑物年利润),但书中总费用还要扣一次折旧费,这是为什么呢?这没有扣除两次吗?除非现值*建筑物还原率=建筑物净收益,但这明显与纯收益有区别,即是否包含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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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2015-08-0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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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估价中,收益法运用扣除折旧的理由是:折旧是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在租金中补偿的部分价值.显然,由于这部分价值应归属于房屋而非土地.
在房地产估价中,折旧的内容是指会计上的建筑物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而这些都是房地产价值的构成部分.
在房地产估价中,折旧的内容是指会计上的建筑物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而这些都是房地产价值的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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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估价对象是土地时,土地纯收益=房地总收益-房地总费用-建筑物纯收益,这时建筑物的折旧则应包含在建筑物的纯收益中扣除掉,而土地成本的分摊则作为土地纯收益的一部分不予扣除。 这样的说明不知道你明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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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问题是房地产总费用里面也有折旧费(用重置价/可使用年限),建筑物纯收益是通过建筑物乘还原率求的,也包括建筑物成本部分(现值)。这不是扣了两次吗?
追答
正如你所说的建筑物折旧仅是成本的计提,溢价部分则体现房地产的增值收益。无论扣除折旧费用与否,还原利率必须与其相对应,如扣除折旧,则还原利率相应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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