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录用通知书上写的工资3000+2000,实际公司每月都会在2000里扣钱说是绩效工资不全给。这样是否合法?
给员工发放工资,录取通知书不具有权威性,应该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薪酬制度来发放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上约定工资是3000+2000(绩效工资),并且没有特殊说明,那么实际公司每月从2000元中扣除部分,而不全给就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按照《公司法》和《劳动法》二百一十八条相关规定,根据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给员工发放工资,录取通知书不具有权威性,应该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薪酬制度来发放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上,明确规定工资是3000+2000(绩效工资),并且没有特殊说明的话,那么实际公司每月从2000元中扣除部分,而不全给就是不合法的;
如果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上,规定了工资是3000+2000(绩效工资),但是依据绩效工资的完成情况发放2000元绩效工资的话。
那么要看具体的绩效工资是如何规定的,是否达标,倘若已经达标,但是公司依旧扣除部分绩效工资的话,是不合法的‘换言之,如果你未达标的话,公司扣除部分绩效工资,是合法合理的。
但是依据本题中的说法,实际公司每月都会扣除一部分的话,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要分析一下,然后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仅对员工个人既定绩效工资额度进行考核和分配
如果公司无法按经营效益或其它科学方法核定每月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额,但员工已有既定绩效工资额度(默认该额度有效合理)的情况下,本方案仅能对该额度进行考核,即:
员工月度实得绩效工资=员工既定绩效工资额度×员工考核系数
该方案中,员工的绩效工资既不与公司效益挂钩,也不与部门业绩有关,仅取决于自己的考核系数,除非他的考核成绩在100分以上,否则,很难拿到既定绩效工资的全额。
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考虑与公司总的经营效益挂钩
假设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效益或其它科学方法核定公司每月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额的情况下,则可在上述方案一的基础上,让员工的绩效工资与公司总的经营效益挂钩,分配方式如下:
员工月度实得绩效工资=员工既定绩效工资额度×员工考核系数×公司效益系数
其中,公司效益系数=月公司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额÷公司既定绩效工资总额
公司既定绩效工资总额=∑(员工既定绩效工资额度)
该方案中,员工的绩效工资虽与公司效益和个人业绩挂钩,但仍与部门业绩有关。在暂时无法按这种方式的预算和核算的情况下,月度绩效工资总额可先由公司领导根据公司月度目标和效益的实现情况直接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绩效工资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上,明确规定工资是3000+2000(绩效工资),并且没有特殊说明的话,那么实际公司每月从2000元中扣除部分,而不全给就是不合法的;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上,规定了工资是3000+2000(绩效工资),但是依据绩效工资的完成情况发放2000元绩效工资的话,那么你要看具体的绩效工资是如何规定的,你是否达标,倘若你已经达标,但是公司依旧扣除部分绩效工资的话,是不合法的‘换言之,如果你未达标的话,公司扣除部分绩效工资,是合法合理的。
但是依据本题中的说法,实际公司每月都会扣除一部分的话,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要分析一下,然后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签了合同了,公司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合同上没有写明具体的金额,只写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薪资标准见聘用信,我没有聘用信,只有入职时收到的录用通知书上写明了薪水3000+2000,但没有具体标明是什么项目,这样应该可以要回未发全的那部分了吧!
你上公司争取或上劳动监察投诉吧。但如果公司可以把考核说的明明白白,而且拿出以往几个月的工资,来证明这个月你却实没有达到相应考核,那你就会被扣钱,但不会全扣光。公司以往做的越规范上了法律程序你越弄不动他。你们那公司真有那么规范吗?你就没发现他其他的漏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