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社保后低于最低工资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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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桥聚星
2019-03-22 · TA获得超过2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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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税前工资的,扣除保险以后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合法的。

当然最低工资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劳动者自己可以多缴纳,也可以少缴纳;所以最低工资是包含五险一金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策指导性的劳动报酬底线。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既是在维护和保障低收入者的正当权益,又是降低收入分配“马太效应”的重要途径。虽然各地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时,常会面临来自企业的“诉苦”,但管理者应当保持清醒头脑,实事求是地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与劳动者报酬之间的关系。企业也要明白,处于收入分配链末端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来就不是“高不可攀”的。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政府强制的一个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 )]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低工资标准

一滴思想
2019-02-19 · TA获得超过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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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也包括五险一金,扣五险一金后低于最低工资也是合理的。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基本标准规则:

1、获得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通过立法确定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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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wang1956
推荐于2017-09-1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yiwang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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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企业管理制度》1988年被本市推荐。 劳动法咨询,邮箱9872996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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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保护,指的是劳动者应得工资,不是依法扣除应当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后的工资。因此,劳动者工资扣除应当由个人承担社保后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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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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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职工最低拿到的可支配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可支配工资中不包括劳动保障费用(社保)。也就是说你单位发到你手中的实际工资不够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去单位所属的劳动机构投诉。当然,你工作很有可能就不保。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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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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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想继续干就忍着,不想了就去劳动局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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