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3
一般设
1、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足10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一名。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2、党支部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3、党支部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4、党支部保密委员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5、党支部青年委员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和支持共青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活动;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指导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团委书记)、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党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二、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4、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三、组织委员
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扩展资料
设置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对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需要成立的临时性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支部委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支部委员会
201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