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
2、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扩展资料: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部委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部委员会
2024-10-21 广告
党支部主要委员有: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和统战委员。
1、党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
3、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
4、保密委员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
5、青年委员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
6、纪检委员
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7、统战委员
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统战工作。
扩展资料
支部委员的设置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的设立。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3.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后,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部委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部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等,支部的委员设置不是固定的,在设置上各支部可根据支部人数与需要自行设置。
1、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
2、纪律检查委员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
3、党支部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
4、保密委员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5、青年委员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
扩展资料
委员选举介绍: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四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部委员
主要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青年委员,纪检委员。
一、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二、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保密委员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四、青年委员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
1、指导和支持共青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活动;
2、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五、纪检委员
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扩展资料
《中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和组成
第四条 根据党员人数,本着有利于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可以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业务相近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设置或撤并党支部,应由党总支同意,并上报党委组织部批准。
教工党支部一般按系(部)、专业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系、年级设置;机关、教辅、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相关原则设置;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一般按原工作部门或单独设置。
第五条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党总支同意、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每届任期三年。
因各方面原因造成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的,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宣传等委员。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审查和监督。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党支部书记1人。每届任期三年。
第六条 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热心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有奉献精神、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并且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群众威信的正式党员担任。
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有发展和培养前途的青年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干事、党员教师担任;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的党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书记也可由在职教工兼任。
参考资料来源: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部委员
主要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青年委员,纪检委员、党支部书记 。
一、党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三、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四、保密委员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五、青年委员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指导和支持共青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活动。
2、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六、纪检委员
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扩展资料: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
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团委书记)、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