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转学,但是学校不放人怎么办
应接收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转学申请材料,并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即可。
以漳州市为例,应依据转学申请接收符合转入条件的片内生(片内生条件参考当年当地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如转入年级因容纳不下而无法接收,学校应接收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转学申请材料,并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对于有学位余额和接收条件的,故意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片内转学申请人设置阻碍、拒不接收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由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问责处理。
转学学生户籍所在地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要在每次转学开始前和结束后公开剩余招生指标;本市生源转学需户口本,本市以外地生源转学需符合漳州市随迁子女条件。
扩展资料:
中小学转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形成共识,高度重视转学办理工作,将其纳入惠民利民工作予以研究部署,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督查,着力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2、各县(市、区)教育局转学审批部门应严格按政策做好学生审转学核工作;耐心解答群众转学咨询;对符合转学条件而诉求遇到困难的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及时组织部署监管辖区内的学校规范办理转学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转学办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孩子转学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到其他省份的,要符合转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2、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安排入学;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依据转出学校所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并上传相关接收证明后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让孩子转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不频繁转学: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给孩子转学,孩子在一个学校有了固定的伙伴,到了一个新的学校,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有的适应不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心情和学习成绩,所以最好在小学阶段不要给孩子频繁转学。
2、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父母打算给孩子转学时,最好是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认为给孩子换个好的学校,就是为孩子着想,万一孩子不领情,不理解,那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问问孩子是否想转学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绩:转学一般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习成绩,如果孩子成绩特别差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那就不要给孩子转学了,成绩太差,转学了基本上效果也不会太好,说明成绩差是学生自身原因比较大,成绩特别好,学校也不错,那也不需要,学校和学校也差不了太多,学生自身学习主动性才是主要的。
推荐于2017-11-25
201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