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教法律高手指点工资纠纷!急急急急!求帮助!
1、该公司行为明显违法。
2、《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会规避法律的规定,而且还会产生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所谓“用工之日”包括试用期,他应该在试用期内跟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签的您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公司亏损不是不付工资的理由。
3、建议您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仲裁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事情不宜久拖。
4、此外,严重可以按照恶意欠薪罪追求公司老总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作为曾经的毕业生,俺十分同情您,强烈建议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追究该公司责任。四二三律师团队成员知道达人蝶小白为您作答,满意请按赞采纳!祝您维权成功!
你的关系和挂靠的集团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你应该找该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他支付工资。
既然他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他就应该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就应该承担责任,应该为你提供工作场所,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发放工资,等等。是否增加股东什么的,都没有关系。
建议你尽快去劳动仲裁委员提出仲裁,超过了年限就麻烦了,诉讼时效应该是1年。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去年六月你提出离职,因为公司未签订合同,可能也没有购买社保。
所以你辞职,公司也应该支付你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你可以要求该单位:补买你在职期间的社保,支付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支付你拖欠工资的赔偿金与工资等额,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自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你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都可以找到答案,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我。
看一下我的附件或者自己下载一份合同法看看就明白了。
该公司的人事称"我们有自己的劳动法"是不是很好笑。。。。另外,我之前没和他们签合同,那我是要求补齐之前两个半月的工资,这主要参照哪条条款呢?
劳动法只有国家发布的,公司?呵呵,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未签订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你的诉讼时效快过了,赶紧去申请仲裁吧。
去申请劳动仲裁时不要说你是因为考虑自身发展提出离职的,要说你是因为公司拖欠你的工资(包括加班费),你基于这个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按照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计算,而试用期的约定必须再劳动合同中写明,你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你已经是这个公司的正是员工了,并且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应该要在你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
在你的案件中,可能会因为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而导致公司在工资多少的问题上跟你扯皮,你要准备好证据,比如说之前发过工资的工资单,你在哪个工作岗位任职的证明以及在这个岗位的其他相似人员的工资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