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求答案。急急急(

洪某、(男)、1993年9月25日出生。2009年8月21日洪某见一女孩(10岁)在河边放牛,洪某要牵牛玩水。女孩未理、骑上牛背回家。洪某就用手中木棍敢牛下水,欲使女孩受... 洪某、(男)、1993年9月25日出生。2009年8月21日洪某见一女孩(10岁)在河边放牛,洪某要牵牛玩水。女孩未理、骑上牛背回家。洪某就用手中木棍敢牛下水,欲使女孩受惊发泄不满。不料牛入深水后、女孩惊慌落水。洪某见状颇为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抢救未果,女孩被淹死。。。洪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展开
 我来答
windy小小阿怪
2013-05-27 · TA获得超过104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2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2.7万
展开全部
不构成犯罪。要构成犯罪,必须有责任要件。
根据刑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中,因为洪某要到2009年9月25日以后才是已满16周岁的人,所以洪某犯罪时还不满16周岁,所以对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洪某缺乏责任要件,不构成犯罪)
望采纳!
西叁
2013-05-27
知道答主
回答量:29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6万
展开全部
不构成犯罪,首先,洪某年龄未满16周岁。《刑法典》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该年龄段的人只有犯了这八种罪才负刑事责任,但本案中洪某并不是故意杀人,而不满16岁的人是不能构成过失犯罪的。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天地笑笑生
2013-05-27 · 超过3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17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63.3万
展开全部
洪某至20098月21日也就是案发当天尚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洪某属过失致人死亡,虽构成犯罪,但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陈立宏
2013-05-27 · 反不正当竞争,劳动仲裁
知道答主
回答量:3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4.4万
展开全部
过失致人死亡罪。赶牛下水之后,在牛背上的年龄尚小的女孩被处于一个可能发生危险的状态,洪某可以预见或者有可能预见,但由于疏忽没有预见,这是洪某的过失。洪某的行为与女孩的溺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洪某需要对女孩的死亡负刑事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匿名用户
2013-05-27
展开全部
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3)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37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3701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