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上了8个月,公司现在要辞退我,那我应得哪些补偿?求解!
在一家公司上班,签了合同,但是合同都在公司手里,那我能得到补偿吗?而且也没有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他是不是还得补偿我?如果补偿的话需要哪些证据呢?补偿的话是按我签合同上(...
在一家公司上班,签了合同,但是合同都在公司手里,那我能得到补偿吗?而且也没有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他是不是还得补偿我?如果补偿的话需要哪些证据呢?补偿的话是按我签合同上(合同上写的是基本工资,没有写岗位工资什么什么的)的工资补偿还是现在每月所发的补偿,我也没有上保险,那还会给补偿吗?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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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辞退你就不上班,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上班8个月不成一个月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合计两个月补偿。补缴保险。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上班8个月不成一个月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合计两个月补偿。补缴保险。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2013-05-2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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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公司在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非法辞退您的,您可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据您的情况为2个月的工资额(以每月全部所得计算,包括奖金、加班费等);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您可以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相应欠缴的社会保险。
3、如果公司不同意您上述请求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4、至于证据问题需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如有需要我可以为您提供一定的指导。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1、如果公司在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非法辞退您的,您可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据您的情况为2个月的工资额(以每月全部所得计算,包括奖金、加班费等);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您可以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相应欠缴的社会保险。
3、如果公司不同意您上述请求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4、至于证据问题需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如有需要我可以为您提供一定的指导。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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