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强制解除已设立抵押权的房产?该抵押权人非银行。
现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我已经交完了钱(存法院里),请问法院能强制解除该房的抵押么?(房主和抵押权人均不配合出面。) 展开
法院既然已经将房子判给当事人,可根据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已设立抵押权的房产,进行房产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扩展资料
一、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注销房产抵押权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5项材料,可以是委托书、公证书等材料,根据不同情形收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德阳市人民政府-抵押权注销登记
推荐于2017-09-2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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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在债权人手里,债权人不出面,也不出任何文书。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单方面强制解除抵押么?
法院可出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直接在房管部门办理。
现在房子还没解抵押,需要先解抵押再过户。法院可以单方面解抵押么?在没有房本、他项证的情况下?
只要产权归你后,债务纠纷也解除,法院是可以协助办理过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