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民政局公章图样是什么样的?
民政局公章为: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扩展资料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印章是圆形,上有XXX省XX县民政局等字样,当中是个五角星。
1 、 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 、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公章规格:
扩展资料
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及补办流程:
1、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备注:切记出现“丢失”字样);
3、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
4、刻章。
根据《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公章的刻制)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
发给公章刻制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刻制。公安部门对刻制公章的审批,实行市和区、县两级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
或者根据《办法》第十九条(公章的更换)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更换公章的,应当到发证公安部门交回原公章,并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办理刻制公章手续。”
违法以上2条规定:“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缴销其公章,处警告、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公章没有备案不单单对企业安全性没有保障,而且还可能被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章
2013-06-08
印章是圆形,上有XXX省XX县民政局等字样,当中是个五角星。
公章规格:
1 、 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 、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 、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01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