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包括哪些
中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有五个,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建立时间:内蒙古自治区 (1947年5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5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年3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年10月25日)西藏自治区 (1965年9月9日)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国家宪法的规定,各少数民族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 少数民族自治区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自治区。
拓展资料:
1)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简称“蒙”。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横跨中国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地区,接邻八个省区,是中国邻省较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
内蒙古下辖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巴彦淖尔9个地级市;兴安、阿拉善、锡林郭勒3个盟;另外有满洲里 、二连浩特2个计划单列市(县级市);52个旗(其中包括鄂伦春、鄂温克、莫力达瓦达斡尔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17个县,11个盟(市)辖县级市,23个市辖区。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简称“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位于中国西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也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斯坦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新疆现有47个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3)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简称“桂”。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文:Gvangjsih Bouxcuegh Swcigih),首府南宁市。得名于岭南西道、广南西路,南临北部湾,是中国唯一沿海的自治区。与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相邻,并与海南隔海相望,下辖14个地级市,111个县级行政区(40个市辖区、8个县级市、52个县、12个自治县)。
4)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全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市,成立于1958年10月25日,是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处在中国西部的黄河上游,东邻陕西省,西、北部接内蒙古自治区,西南、南部和东南部与甘肃省相连。南北相距约456千米,东西相距约250千米,总面积为6.64万多平方千米。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
5)西藏自治区:西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藏文: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藏语拼音:Poi Ranggyong Jong,威利转写:Bod rang skyong ljongs),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少数民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