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看到乞丐,该不该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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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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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施舍乞丐,并不是让大家都收回爱心,缺少人文关怀,而是因为施舍乞丐,其实是会带来许多的社会诟病的。我们知道,乞丐分三类人,一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二是本身存在惰性,依靠乞丐的职业发家致富型的;三是犯罪诈骗团伙,他们常用的手段就是绑架儿童并使其致残,令孩童出外乞讨。
先看第二、三两类乞丐。施舍他们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对于第二类,给他们以施舍,就是助长他们惰性的直接原因。应该使他们回归社会,重新找回自立自强的尊严。我们不给他们以施舍,帮助他们重新找回自我重新站起,才是帮助的正途。第三类不多说,施舍就是滋生并加剧犯罪的根源。如果大家都不施舍乞丐,犯罪分子无利可图,又怎会再选择这种方式牟利呢?而施舍给这样的孩童不仅不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反而会使犯罪分子将他们弄得更可怜来换取更多的利润。
再来看第一类,即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我们提倡帮助乞丐而非施舍。帮助是指利用社会、政府及第三方机构来对那些乞丐进行救助。其实,不施舍并不代表不献爱心,我们倡导的是以更为恰当的方式,从更长远的角度来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虽然社会现实似乎表明我们目前无法通过政策来彻底根除乞丐问题,但是难道做不到就不去做了吗?
还有,对方肯定会批判说只建设制度而不施舍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我承认看到濒临死亡的乞丐们我们会伸手去施舍一点钱,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应该这样做。我们今天是在倡导不应该施舍乞丐的一个价值导向,它是我们的一个终极奋斗目标。打个比方,我们倡导实现更好的教育制度,这是我们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可现实却迫使我们不得不实行当前的体制,而追逐的脚步从未停下。施舍乞丐的问题也是一样,我们不能立马杜绝施舍乞丐,但却要坚决提倡不应该施舍乞丐并为之不懈奋斗,因为施舍行为实在是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还有一个关于施舍和建设制度并行不悖的问题他们一定会提到。其实可以清楚的看到施舍乞丐是对个人、社会、国家有害的,一条扭曲的道路怎么能和一条正道并行不悖呢?我们通过公共管理的学习可知,任何政府都有其惰性,施舍乞丐正是蒙住政府眼睛的叶子,让这个问题的迫切性降低,从社会的发展来看,这显然是不利的。
先看第二、三两类乞丐。施舍他们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对于第二类,给他们以施舍,就是助长他们惰性的直接原因。应该使他们回归社会,重新找回自立自强的尊严。我们不给他们以施舍,帮助他们重新找回自我重新站起,才是帮助的正途。第三类不多说,施舍就是滋生并加剧犯罪的根源。如果大家都不施舍乞丐,犯罪分子无利可图,又怎会再选择这种方式牟利呢?而施舍给这样的孩童不仅不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反而会使犯罪分子将他们弄得更可怜来换取更多的利润。
再来看第一类,即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我们提倡帮助乞丐而非施舍。帮助是指利用社会、政府及第三方机构来对那些乞丐进行救助。其实,不施舍并不代表不献爱心,我们倡导的是以更为恰当的方式,从更长远的角度来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虽然社会现实似乎表明我们目前无法通过政策来彻底根除乞丐问题,但是难道做不到就不去做了吗?
还有,对方肯定会批判说只建设制度而不施舍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我承认看到濒临死亡的乞丐们我们会伸手去施舍一点钱,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应该这样做。我们今天是在倡导不应该施舍乞丐的一个价值导向,它是我们的一个终极奋斗目标。打个比方,我们倡导实现更好的教育制度,这是我们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可现实却迫使我们不得不实行当前的体制,而追逐的脚步从未停下。施舍乞丐的问题也是一样,我们不能立马杜绝施舍乞丐,但却要坚决提倡不应该施舍乞丐并为之不懈奋斗,因为施舍行为实在是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还有一个关于施舍和建设制度并行不悖的问题他们一定会提到。其实可以清楚的看到施舍乞丐是对个人、社会、国家有害的,一条扭曲的道路怎么能和一条正道并行不悖呢?我们通过公共管理的学习可知,任何政府都有其惰性,施舍乞丐正是蒙住政府眼睛的叶子,让这个问题的迫切性降低,从社会的发展来看,这显然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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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应该给”
那“给”也要有一个“给”法,怎么给呢?首先要判断出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助,我们谁也不是专业人士,所以遇到最好直接110,个人所得税大家都在缴纳管制范围内吧?那么这些税款国家会用到需要使用的地方,包括对生活困难人员的救济上,你交给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会对他们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处理、和帮助。(乞丐这种身份混乱的团伙里,后面跟着的很多都是不法份子,你直接110说不定还可以救到被拐卖囚禁的小孩子,还有被逼迫行乞的小孩子)
哼,真要做好事,想要帮助有生活困难的人,就一帮到底吧,我们中国自古就有“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的优良传统,你把乞丐从他们所谓的“贫困"中解救出来,让他们不需要再上街乞丐,让他们可以和你一样有个正常人的生活和经济来源,让他们的乞丐生涯在遇到你的时候就可以结束,这才是对他们真正的帮助,而不是让他们继续在大街上行乞,不是给几块钱求心理安慰,还自以为自已是"慈善人士“做了什么积德的事,什么让你觉得自己是“高尚人士”的事。
=========
反方:不能给!这事儿金星老师早在《金星秀》上说过了:如果我给你钱,我对不起那些自食其力的人!
如果人人都认为只要放下尊严就可以什么都不用付出的生活下去,谁还工作?全世界都是乞丐了,如果到了世界都是乞丐的那一天,做为乞丐的你又向谁要钱去?
对于说遇到残疾人应不应该给的,真正的残疾人会比你有自尊心,他们会生怕别人看不起他们的残疾,不可能上大街上卖弄自己的残疾行乞,而且残疾人士国家有一项“残疾人保障金”每个营业单位都会按单位所聘员工人数的比例缴纳,这钱就是用来补助残疾人士的,不需要你滥好心的去大街上给骗子钱了
而且现在很多乞丐明明都是些骗子,假装身有残疾,或者假装聋哑人,拿个假残疾证就在各种公共场所诈骗,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就是这么给骗光的,这种在属于“乞丐行骗”的违法行为,见到最好110直接交警方处理,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按国家法律交过个人所得税,这些税款国家会按最正确的方式分配到社会建设中去,包括对乞丐、对需要帮助的人的福利上,根本不需要你再在大街上给这种你并不清楚实情的人钱,而且你被骗一次,都会助长这种乞丐行骗违法行为的恶势力生长,因为你一时的滥好人,会让更多有同情心的人和你一样被骗,这是你的罪过。
那“给”也要有一个“给”法,怎么给呢?首先要判断出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助,我们谁也不是专业人士,所以遇到最好直接110,个人所得税大家都在缴纳管制范围内吧?那么这些税款国家会用到需要使用的地方,包括对生活困难人员的救济上,你交给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会对他们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处理、和帮助。(乞丐这种身份混乱的团伙里,后面跟着的很多都是不法份子,你直接110说不定还可以救到被拐卖囚禁的小孩子,还有被逼迫行乞的小孩子)
哼,真要做好事,想要帮助有生活困难的人,就一帮到底吧,我们中国自古就有“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的优良传统,你把乞丐从他们所谓的“贫困"中解救出来,让他们不需要再上街乞丐,让他们可以和你一样有个正常人的生活和经济来源,让他们的乞丐生涯在遇到你的时候就可以结束,这才是对他们真正的帮助,而不是让他们继续在大街上行乞,不是给几块钱求心理安慰,还自以为自已是"慈善人士“做了什么积德的事,什么让你觉得自己是“高尚人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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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不能给!这事儿金星老师早在《金星秀》上说过了:如果我给你钱,我对不起那些自食其力的人!
如果人人都认为只要放下尊严就可以什么都不用付出的生活下去,谁还工作?全世界都是乞丐了,如果到了世界都是乞丐的那一天,做为乞丐的你又向谁要钱去?
对于说遇到残疾人应不应该给的,真正的残疾人会比你有自尊心,他们会生怕别人看不起他们的残疾,不可能上大街上卖弄自己的残疾行乞,而且残疾人士国家有一项“残疾人保障金”每个营业单位都会按单位所聘员工人数的比例缴纳,这钱就是用来补助残疾人士的,不需要你滥好心的去大街上给骗子钱了
而且现在很多乞丐明明都是些骗子,假装身有残疾,或者假装聋哑人,拿个假残疾证就在各种公共场所诈骗,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就是这么给骗光的,这种在属于“乞丐行骗”的违法行为,见到最好110直接交警方处理,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按国家法律交过个人所得税,这些税款国家会按最正确的方式分配到社会建设中去,包括对乞丐、对需要帮助的人的福利上,根本不需要你再在大街上给这种你并不清楚实情的人钱,而且你被骗一次,都会助长这种乞丐行骗违法行为的恶势力生长,因为你一时的滥好人,会让更多有同情心的人和你一样被骗,这是你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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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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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为何产生?在我方看来乞丐是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暂时以乞讨为生。暂时的多久就是看其受迫程度了。我们为什么要施舍乞丐呢?出于自身的善心。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针一线给予有需之人,一颦一笑报以沮丧之人,皆是施舍。行善一途,论心不论迹。真正可贵的是善心。施舍乞丐会带来哪些好处呢?首先,可以救乞丐于危难之时,让乞丐缓一时的燃眉之急。穷途末路之下,人很有可能会铤而走险。我们施以援手,不绝其生路。这正变相地稳定了我们的社会。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呢?虽然某些文章指出施舍乞丐会助长世人的懒惰之风,但是我想历史上第一个乞丐绝不是因为懒惰而去行乞的。看看当下,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我国普及多年,会有多少人会因为自身的惰性放下尊严,背离亲人,去行乞街头、去遭受路人的白眼呢?除却圣人皆有惰性,但懒惰至此当属罕见呐。懒成这样在医学上应该算是一种心理疾病了吧。当我们面对一个需要帮助又有心理疾病的乞讨者,难道不应该施以援手吗?我方承认存在一些乞丐为了引起人们的怜悯之心而装成残疾的样子。可是在座的各位,不妨想一下他们为何会如此?正是因为装成残疾才能触动人的善心,使人施舍。如果人人有大善心,那些乞丐何苦如此呢?某些报道言过其词说有人去利用一些孩子老人,弄断他们的四肢来行乞牟利。人之初,性本善。华夏文明五千年传承下来,无论儒道佛都导人向善。敢问有多少人会心肠歹毒至此作此丧尽天良之事呢?抛开一切,即使假乞丐多于真乞丐,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依然要施舍乞丐,哪怕我们施舍一万块钱只有一块钱能落到真乞丐的手中,我们的目的也达到了。我们是行善施舍,施舍还要附加那么多的条件吗?我们在施舍乞丐之前还要去调查他们的一切资料,甚至是芳龄几何,祖籍何方,双亲何在,是否婚配?从心出发,行善积德,何须多想?种善因,结善缘,得善果。我们本着慈悲之怀,怀揣一颗爱心,来到这与对方辩友论战,不求获胜,但求激发在座的各位的爱心。给需要帮助的人施以援手,让这个世界充满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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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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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断手断脚的应该给一些,因为政府有补助。没断手断脚的(不管年龄及可怜地程度)都不要给,年轻的可以自己去赚钱,年老的不是有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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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乞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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