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人之道老子说的“道”分“天之道”和“人之道”。在此基础上,老子提出两种存在模式:天之道模式“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宇宙万物”;人之道模式“剩余智慧→求名求利→人间万态”。一般平衡论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建立在“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平台之上的;人间万态都是建立在“剩余智慧→求名求利”平台之上的。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以奉有余。
“天之道”就是天的运行规律,即自然规律,在总体上是平衡的。这里指道家的理想政治,应当做到社会公道,同情和帮助弱者,抑制豪强。
天之道—人之道老子说的“道”分“天之道”和“人之道”。在此基础上,老子提出两种存在模式:天之道模式“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宇宙万物”;人之道模式“剩余智慧→求名求利→人间万态”。一般平衡论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建立在“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平台之上的;人间万态都是建立在“剩余智慧→求名求利”平台之上的。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以奉有余。
“天之道”就是天的运行规律,即自然规律,在总体上是平衡的。这里指道家的理想政治,应当做到社会公道,同情和帮助弱者,抑制豪强。
老子的主要思想
主要思想是朴素的辩证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双修的始祖,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
老子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都是相互依存的,有此才有彼,有是才有非,有善才有恶。表面看来,正相反对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对立的,而实际上又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任何事物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提出“反者道之动”。
这就是说,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所谓“物壮则老,“兵强则灭”。同时,事物的发展、事物向反面的转化,并不是一下子实现的,需要经历一个数量上不断积累的过程。
2013-06-15
道是规律。道是物质运动的规律,道是天地万物变化的终极原因。老子指出,“道者万物之奥”,就是说,道是万事万物运动的规律。道是普遍存在的,“大道泛兮”,道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万物从道起源,又回归于道,“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复命曰常”,返回本性是事物发展的永恒规律。作为规律的道,是看不见,听不着,摸之不得的。所谓“夷、希、微”,它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但是一切都受到它的支配和制约。道的规律是不可抗拒的,不能违反的。只有遵循道的规律,坚持“无为”的原则,才能把事情办好。否则,“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违背了规律要受到规律的惩罚,下场是极其可悲的。
道是法则。老子把道视为必须遵循的法则,他说,“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他要求人们要坚持,遵循道的法则。又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意思是要遵循古代的法则,驾驭现实的实有,以认识历史的规律,这就是遵循道的法则的具体表现。废弃了这一原则,有了仁义,“大道废,有仁义”老子主张“唯道是从”,“贵食母”,即是要坚持道的法则,按道的法则做事。道也是观察事物的永恒法则。“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就是说老子自己就是用道的法则观察万事万物的,给人们作出了榜样。老子认为,人们对道的法则的态度是有区别的。“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上等人能够坚持道的原则,而且身体力行。至于其他人,肯定是相形见绌了。“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坚持道的原则的人,才能把自己有余的奉献给社会。是否按道的原则办事,结果是不一样的。“天下有道,却走马亦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坚持道的原则,天下和平安定,放弃道的原则,则会陷于兵荒马乱之中。按道的法则去作,道会成全你的,“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最后,道的原则是最高原则,而且有很高的价值,“天之道,利而不害”。
2013-06-15
作为人道的根本要求,诚渗透在一切方面。做人要诚实,不讲假话,不欺骗,不作弊,不掩盖错误缺点;与人交往要讲诚信,言必有信,说到做到,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承诺;对国家、对事业、对工作,要忠诚,尽心竭力,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友情、爱情,也要忠诚,要全心全意,不三心二意,虚情假意。集中到一点,最高的要求是《大学》所说的“诚意”。所谓诚意,是说要能慎独,在个人独处,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也能实实在在、不折不扣按照道义要求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无论在人前还是人后,都能做到言行一致、内外一致,没有丝毫的虚假不实。
现在我们是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市场经济的运行以契约、合同为纽带,讲诚信、守信用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市场经济的自然之道,或者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下的天之道。因此诚信也就有更重要的意义。思诚,追求诚信更应该成为做人的根本。但现实的状况却是诚信缺失,虚假泛滥,作弊成风。这已经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严重问题。而在对诚信的认识上,又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前些日子看到一篇讲诚信的文章,题为“诚信的妙用”。文章从教师、学生、企业家、商人等各个角度列举诚信的“妙用”。诚信可以带来好处,当然是对的;认识到诚信的这种“妙用”,可以促使人们愿意诚信,做到诚信,也是对的。但是如果只从“妙用”上认识诚信,那么一旦有机会放弃诚信会带来更大的好处,欺诈显示出更大的“妙用”,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诚信,选择欺诈了。对于作弊,有人说现在这种情况下不作弊是傻瓜,正证明了只看“妙用”也可以通向欺骗。还有人说作弊是“被逼无奈”,也是只从个人得失上衡量,而没有从根本的为人之道上来认识诚信的意义。很明显,有这样的认识就不可能坚持诚信。所以,重新认识“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的道理也就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真正认识到“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的道理,把诚信当作做人的根本要求,树立起追求诚信的自觉,才能奠定重建诚信的坚实基础。
人之道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两句“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这句话是说,为别人奉献,自己奉献了,也获得更多。还有一句就是:人之道,为而弗争。意思是做事,但不去争,我觉得这个争引申的含义很多,很多人也做事,但做完以后争名夺利,生怕自己白干,怕自己做的别人不知道,怕自己做了但没有受到应有的表扬,应有的利益。所以总会去争。所以我对老子人之道的理解是付出。
天之道追求平衡,人之道追求奉献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