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罪的人会被株连九族,是哪九族呢?
顾名思义,意指一人犯不可活命的罪,家里边的人要和他一起承担犯罪责任。这个违背人性、情理的残忍制度最早起源于夏商时期。按照《尚书》写的,夏启和商汤在征战之前的训词中告诉部下,警告他们假若在战争中不听我的命令就会将你们和你们的族人一起处死。九族就是犯人本身加上往上四代和往下四代人算作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根据古书记载,最早使用族刑的应该是在商朝时期,而使用族刑即是为了斩草除根,也是为了有震慑人心的作用,是一个家族的相互督促,而族刑也是在秦朝时期正式写入法律文件。但是更多的是用于谋逆造反的人身上,因为一个人犯了罪可能不怕死,但是如果因为自己而连累了自己的全家,那事情可能就不是这样的了,要思考的可就要多了。因为这关系到自己的三族,九族的人。
在明代,封建社会进入家族式时代。在整个官场中,一个人升官,全家社会地位上升,由于裙带关系,不仅升官者全家人获益,而且,七大姨八大姑都利益均沾,一荣俱荣,由此形成强大的家族势力。如果一个人犯了罪,他的家族和亲族势力仍然存在,且由于身居高位,有了不满之后,对统治者的威胁更大。为了斩草除根,就有必要灭门九族。
并且在古代特别重视忠义和孝道两个思想,因为古代认为自己子女所做的一切都是自己的父母亲和亲戚朋友们没有管理好和教育好所以这些人也要受到惩罚。然而这种制度却导致了多少家庭的灭亡。是非常残忍的,可见当时封建制度的劣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