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想辞职,不想做了,可是老板不给辞职。而且又很不好说话。该怎么办?
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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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领导汇报一下,然后提交纸质的离职申请,如果不批准的话你可以按照从提交纸质申请那天开始到一个月后你就可以走了。如果那边没有给你发工资,劳动仲裁见。他们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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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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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信访局或劳动局帮你找工资,他们不敢不给,我以前做学期工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事,老板不让走,走了不给工资,还很凶,我从网上查到劳动局电话,他们给找人要的工资,自己什么都不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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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也不能表现出来,能避开的避开,避不开的只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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