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能帮我案例分析下。 保险公司的作法是否合法? 麻烦请详细列出!
张先生和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为自己的爱车进行投保。同年10月,张先生开车与骑自行车的赵女士相撞,赵女士死亡。后经调解,张先生愿意一次性支付给赵女士25万。张先生付...
张先生和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为自己的爱车进行投保。同年10月,张先生开车与骑自行车的赵女士相撞,赵女士死亡。后经调解,张先生愿意一次性支付给赵女士25万。张先生付款后,拿着保险合同去找保险公司“报销” 遭到拒绝。张先生说:“我投的第三者责任险规定,赔偿限额是20万,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保险公司对张先生说:“保险合同中有‘重要提示’,有我们的相关免责事项。事故中负有责任,并且多次发生保险事故,经多次免赔率的扣除,我们只能给你7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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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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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首先,交强险没有免赔,并且限额是11万。7万明显是不合理的。
其次,我不知道该案例中第三者责任险买的保额是多少,但是假如买了不计免赔。那么也是要保额以内的,没有免赔的。假如买的是20万的三责,那么25万是可以全部赔付的。假如买的是10万或者5万的话,只能赔付交强险的保额11万和三责的保额。
首先,交强险没有免赔,并且限额是11万。7万明显是不合理的。
其次,我不知道该案例中第三者责任险买的保额是多少,但是假如买了不计免赔。那么也是要保额以内的,没有免赔的。假如买的是20万的三责,那么25万是可以全部赔付的。假如买的是10万或者5万的话,只能赔付交强险的保额11万和三责的保额。
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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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免赔。什么情况给多少 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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