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税法题目,,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
,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2)委托某企业加工A类化妆品,提供原料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
,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
(2)委托某企业加工A类化妆品,提供原料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A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B类化妆品,取得销售额58000元(不含增值税),
(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B类化妆品,计税价格8000元(不含增值税),
(5)企业领用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1万元,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率30%,
要求:计算散装进口化妆品,A类化妆品,B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 展开
(2)委托某企业加工A类化妆品,提供原料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A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B类化妆品,取得销售额58000元(不含增值税),
(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B类化妆品,计税价格8000元(不含增值税),
(5)企业领用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1万元,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率30%,
要求:计算散装进口化妆品,A类化妆品,B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 展开
1个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90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