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考试,求答案 5

2.被告人沈某,男,33周岁,汽车司机。2009年7月27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男,28周岁)在外县某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某安排... 2. 被告人沈某,男,33周岁,汽车司机。
2009年7月27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男,28周岁)在外县某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某安排在该乡汽车库院内小东屋。田曾对吴说:“晚上11点左右,汽车还回来。”吴在小东屋躺了一会儿,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并用塑料布(长11米,宽1.6米)蒙头盖脚睡在地上。晚上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漆黑,司机沈某驾驶46—95895柴油解放车返回,乘车的副司机下车将车库门打开,沈关灭大灯,只开小灯驶进院内。在调头准备倒车时,左前轮将睡在地上的吴某当场轧死。
问:司机沈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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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b3389
2013-06-27 · TA获得超过13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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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只承担民事赔偿
构成犯罪要件有:
1:构成要件该当,即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造成了一定结果,结果与行为有因果关系
2:违法性,即上述事实触犯了刑法规定
3:上述事实在刑法中明文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为什么不是过失犯罪?
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犯罪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犯罪指:行为人能够预见结果可能性,因过于自信或疏忽了,而造成了不法后果

案例中,沈某不可能预见停车房内地上有人,整个就是一意外嘛!
用常识也可以判断出来:某天你开车外出,你家人遇到一个熟人来做客,晚上家里太热,这个客人就跑你家车库去睡,结果你回来,打开车库,黑黢黢的一片,你也没多想就把车倒了进去,结果,人死了!判你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可能嘛!
大地王维木鱼Q
行业观察员

2013-06-27 · TA获得超过23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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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过失致人死亡。
追问
具体的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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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op7
2013-06-27 · TA获得超过193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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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承担 ,这是意外事件 ,行为人无法预见无谋躺在地上- -本身他停车过程没有过错和失误(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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