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就能落户海南有关部门如何回应?
4月22日晚,海南省政府召开《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实施全域限购。随即,朋友圈流传“星期一登记结婚、星期二办理海南户口、星期三买房、星期四登记(结婚)、星期五打(假结婚)手续费、下周一离婚”等传言和段子。海南省公安厅、海口市民政局等部门表示,此类登记结婚就可立即办理落户海南等传言均不可能实现。
海南省公安厅说
根据海南目前实施的落户政策,随亲投靠(夫妻互相投靠落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在海南生活满一年后方可办理,办理落户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
也就是说,广东男子张洋(化名)若想通过与海口女子李丽(化名)结婚从而在海口落户,两人需在海口结婚领取结婚证,并要在海口市生活满一年,同时张洋还需办理《居住证》,以此证明其在海口生活,如果张洋没有办理《居住证》则需要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经过审核后才能最终落户海口。
海口市民政局说
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早已启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若在海南办理登记结婚,均能查询到其之前的婚姻状况。张洋若在广东结婚但并没离婚,他为了在海口买房而和李丽假结婚,两人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时,工作人员可以查询到张洋的婚姻状况是已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公安部、银监会、国家公务员局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备忘录,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受到14条惩罚措施,涉及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企业审批认证、融资授信、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
传言不实,还是以官方说法为准。
来源: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