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人员使用移动电话的十个禁令是什么?

 我来答
我是江江小白啊
推荐于2019-08-24 · TA获得超过972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62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7358
展开全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例第九章第十二节 第一百七十七条 军人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军队单位应当采取审批备案、规范使用时机场合、设置禁用标志、屏蔽信号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移动电话的使用与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必须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并报所在单位司令机关备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规定:除工作需要并经师(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外,军人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信工具;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场、军用飞机、舰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等场所;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谈论、传送涉密信息。对3G手机的使用管理,作出了“军队人员不得使用3G手机或开通3G业务”的规定。对已开通使用3G服务的军人手机一定要坚决取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