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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A的某两行如果相等(事实只要对应成比例),那么det(A) = 0
这里设 A 的第 i 行乘第 j 行的代数余子式,那么你就做一个新的行列式B,让第 i , j 行的元素相同,其他行的元素就取A的元素,根据上面所说的性质det(B) = 0,又根据行列式的展开定理,det(B) 等于B的第 i 行的元素与对应的代数余子式乘积之和,最后又因为B的第 i 行与第 j 行相同,所以 i 行的代数余子式和第 j 行的代数余子式是一样的,你用B的第 i 行的元素乘以第 i 行对应的代数余子式,和你用B的第 i 行的元素乘以第 j 行对应的代数余子式是一样的,因此是都是det(B),也就是0,说的有点啰嗦,你自己用笔画画,应该就知道了
这里设 A 的第 i 行乘第 j 行的代数余子式,那么你就做一个新的行列式B,让第 i , j 行的元素相同,其他行的元素就取A的元素,根据上面所说的性质det(B) = 0,又根据行列式的展开定理,det(B) 等于B的第 i 行的元素与对应的代数余子式乘积之和,最后又因为B的第 i 行与第 j 行相同,所以 i 行的代数余子式和第 j 行的代数余子式是一样的,你用B的第 i 行的元素乘以第 i 行对应的代数余子式,和你用B的第 i 行的元素乘以第 j 行对应的代数余子式是一样的,因此是都是det(B),也就是0,说的有点啰嗦,你自己用笔画画,应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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