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CIF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1、货物出口,如果开了出口发票,就做收入。如果没开出口发票,可暂时不用做,待开了出口发票再做。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一般情况是先收到货款,可先做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收入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出口退税)
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XXXX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税额转出)
收回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2、货物出口进项票先认证,出口发票可以等报关单货款回来再开最好。出口的话如果报CIF需要申报运费和保费的,进口如果申报CIF则无需申报运费和保费的。
3、按照财税【2012】39,单证不齐只能享受出口免税的政策,是不能退税的。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运保佣应该是冲减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和增值税没有关系。
所以申报出口销售额时按照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不用调整。
扩展资料: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
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
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