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哪些权利?

考试资料网
2023-05-18 · 百度认证:赞题库官方账号
考试资料网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3)在学生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5)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健康权等权利。
考生要记住受教育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健康权,以防出小题来考大家。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