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的状元 榜眼和探花的顺序怎么排的啊?
1、状元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殿试进士的第一名。
原来,唐朝的科举考试结束后,要由主考官将录取档案交到门下省,再由门下省写成状子,呈报给皇帝恩准,这份状子里的头名当时叫“状头”。这本是朝廷官员在完成例行公事时使用的专用术语。后来人们觉得“状头”太不雅,于是改称“状元”了。
2、榜眼:
“榜眼”这个称呼其实一开始是两个人的,就的第二名跟第三名的。注意第三名可不是“探花”一开始。因为这个考试结果出来以后不是要张贴皇榜,昭示天下。这第一名的名字是在最上面就像是对联的横批一样。这第二名跟第三名分别在这榜的左右两边。就跟两只眼睛差不多,所以这“榜眼”的称呼是从这里来的。
3、探花:
“探花”这个称呼其实比较尴尬,因为这个称呼是唐朝时期的一个统称,就是说前几名考得不错的皇帝会赏赐他们,骑马游街,然后在花园里赏花,采花。所以这些人统称“探花郎”。但是这到后来不是“榜眼”这两个人分不出高低来,容易产生误会。所以后来规定,这第二名还叫榜眼,但是第三名改为“探花”。
扩展资料
科举考试选状元开始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明、清时期,殿试的一、二、三名,名称确定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殿试,虽然在唐武则天时已有,但是到了宋代才成形。在唐朝时,没有榜眼这个名次,到了南宋,才有了榜眼一说。
到了明代,科举考试分成了三个阶段,分别是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考一次,参加考试者需要以秀才身份报名,乡试考核通过的即可称作举人,而乡试第一名则成为解元。这里的乡试相当于如今的省级考试,而解元基本等同于现在的省高考状元。
而中了举人的考生,就可以继续到礼部报名,参加会试。通过会试考核的考生就可以称作进士了,会试的第一名称为会元。进士同年可以到紫禁城的保和殿参加殿试,殿试的试卷会交给阅卷大臣轮流查看,用类似与画“正”字的办法,找到阅卷大臣支持票数排名前十的试卷,最后交给皇帝决定名次。
最后,会根据成绩的高低,分出殿试的三甲,这里的三甲绝对不是前三名的意思,而是“三等”的意思。第一等是一甲,有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二等是二甲,有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第三等是三甲,也有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由此可见,此三甲绝非彼三甲啊。
依次为状元(第一)、榜眼(第二)、探花(第三)。
状元、榜眼和探花是古代科举考试的最后一步“殿试”中产生的前三名。
殿试只一天,日暮交卷,经受卷、掌卷、弥封等官收存。至阅卷日,分交读卷官8人,每人一桌,轮流传阅,各加“○”、“△”、“\”、“1”、“×”五种记号,得“○”最多者为佳卷;
而后就所有卷中,选“○”最多的十本进呈皇帝,钦定御批一甲第一、二、三名即为状元、榜眼、探花。
古代科举考试的流程:
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 殿试
通过者分别称为:
童生 →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传胪大典后,新进士在保和殿参加朝考。朝考试卷分为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
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1、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2、乡试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3、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
科举制度的相关内容
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诗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2013-07-30
推荐于2018-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