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被告人无力偿还赔偿金额会怎么样?
可以分期偿还。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第三百六十条 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财产内容的被告人,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
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参考资料来源:射阳县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州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会去查明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公司账户、实物出资等等;个人的话财产会广一些,包括房产、账户、股票、车辆等等。
3、不能执行的话,看各个法院法官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有区别。有些法院终止执行,被执行人可能没有后果,如果是个人,有些可能涉及个人信用、限制消费、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话,可能会处理法定代表人。
嗯,谢谢您的热心回答,是属于个人情况的,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终止执行么?当时已经被行政查处的,货被没收且处罚2万也就是已经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证据确凿,这官司肯定是败诉的,当时被查处后已经终止对原告的品牌侵权行为 9月5号开庭,想着不去理他,就怕到时会涉及很多方面的不便,但是目前没能力偿还赔偿金。就是不清楚强制执行后涉及到哪些方面,例如冻结财产什么的?还望赵律师多多帮忙。。谢谢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