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大家帮我做两道题!会有丰厚的奖励啊 急求谢谢
我国向俄罗斯出口茶叶9000箱,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从7月份开始,连续每月3000箱”。问我方于7月份装3000箱,8月份没装,9月份装3000箱10月份3000装箱,是...
我国向俄罗斯出口茶叶9000箱,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从7月份开始,连续每月3000箱”。问我方于7月份装3000箱,8月份没装,9月份装3000箱10月份3000装箱,是否可以? 我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天津分公司对新加坡出口5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许分批装运。结果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港、天津新港各装2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展开
3个回答
2013-08-01
展开全部
第一题: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从7月份开始,连续每月3000箱”---这个我们将其定义为分期装运(跟分批装运是有区别的)分期装运必须每月等量出货,分批装运不需要每月等量出货,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货物出完就满足要求。此题已经很清楚的规定“从7月份开始,连续每月3000箱”8月份未装很明显违反规定,所以不行。第二题:参考:《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ISBP)第104条和105条:转运和分批装运 104、转运是指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到卸货港之间的海运过程中将货物从一艘船卸下再装上另一艘船。如果卸货和再装船不是发生在装货港和卸货港之间,则不视为转运。 105、如果信用证禁止分批装运,而提交的正本提单不止一套,装运港为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港(信用证特别允许或在信用证规定的特定地理范围内),只要单据表明运输的货物是用同一艘船并经同一航程,目的地为同一卸货港,则此种单据可以接受为如果提交了一套以上的提单,而提单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则最迟的装运日期将被用来计算交单期限,且该日期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日或之前。货装多艘船即构成分批装运,即使这些船在同日出发并驶向同一目的地。(这题两批货均装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所以不属于分批,不存在违约现象,银行不能拒付。顺便链接两个网址应该对你有帮助:http://wiki.mbalib.com/wiki/ISBPhttp://baike.baidu.com/view/650435.htm?fr=ala0_1
2013-08-01
展开全部
1.不行,根据《ucp500》分批装运不只要有一期没有安规定装运,则接下来包括这一期都视为交货失败2.不算。因为只要同一批次货物,同意船名船次,同意目的港,就不算分批装运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3-08-01
展开全部
第一个问不行,这违反了规定。第二个问是违约了,不能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