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能否用来补休

如题... 如题 展开
 我来答
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7-11-28
展开全部
根据《劳动法》第44条(三)项,《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三)项等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未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予以补休的规定,只规定在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或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工资报酬。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四)项规定,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由此可知,公司安排你在劳动节期间工作三天,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而不能安排补休。
匿名用户
2013-08-02
展开全部
补休后也一样要支付加班费!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38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661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