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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什么规律。大部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称呼,如美国、德国、法国等,用的是音译简称。也有用音译全称的,基本是历史造成的。但在表示尊重和客气时,还是用全称。如在新闻里常常能听到“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将于×年×月×日到×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等等的说法。
历史译法有些也会改变。如斯里兰卡,旧称“锡兰”,后改称“斯里兰卡”;非洲的莫桑比克,原译是“莫三鼻给”;马达加斯加,原称“马尔加什”。
在清朝时,对俄罗斯的称呼是“鄂罗斯”(见尼布楚条约),后改为“俄罗斯”。
国名译法多是用英语发音的音译,但也有不用的。如希腊,英语发音是“格林斯”,但希腊人自己的称呼是“希拉斯”,于是汉语发音为“希腊”,德国全称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用的是德语发音,英语发音是“杰尔曼”,就是日耳曼的意思。日本是特例,英语发音是“加畔”,他们自己管自己叫“尼膨”,写成汉字就是“日本”了。
简称和全称也不是绝对的。如我们所说的“蒙古国”,这三个字在汉语中是这个国家的全称,但英语发音是“蒙古利亚”,我们不用。阿富汗的英语发音是“阿富汗斯坦”,我们也不用。
此外,大陆与港台对国名的译法也有不同(绝大部分是相同的),如尼日利亚,港台译法是“奈及利亚”,沙特阿拉伯,港台译法是“沙乌地阿拉伯”,新西兰,港台译法是“纽西兰”。。。。。
总之,国名的译法没有什么规律,习惯使然耳。
历史译法有些也会改变。如斯里兰卡,旧称“锡兰”,后改称“斯里兰卡”;非洲的莫桑比克,原译是“莫三鼻给”;马达加斯加,原称“马尔加什”。
在清朝时,对俄罗斯的称呼是“鄂罗斯”(见尼布楚条约),后改为“俄罗斯”。
国名译法多是用英语发音的音译,但也有不用的。如希腊,英语发音是“格林斯”,但希腊人自己的称呼是“希拉斯”,于是汉语发音为“希腊”,德国全称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用的是德语发音,英语发音是“杰尔曼”,就是日耳曼的意思。日本是特例,英语发音是“加畔”,他们自己管自己叫“尼膨”,写成汉字就是“日本”了。
简称和全称也不是绝对的。如我们所说的“蒙古国”,这三个字在汉语中是这个国家的全称,但英语发音是“蒙古利亚”,我们不用。阿富汗的英语发音是“阿富汗斯坦”,我们也不用。
此外,大陆与港台对国名的译法也有不同(绝大部分是相同的),如尼日利亚,港台译法是“奈及利亚”,沙特阿拉伯,港台译法是“沙乌地阿拉伯”,新西兰,港台译法是“纽西兰”。。。。。
总之,国名的译法没有什么规律,习惯使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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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上是分部分音译和全音译两种,但其实绝大部分都是部分音译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音译必须是符合汉语言(主要是汉语普通话)发音习惯,外国国名其实是根据其不同国家的本意和语言规则来命名的,和汉语的所谓“音译”从实际内容和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而且如果按照汉语的“音译”进行全音译的话有时会显得读起来不顺畅或者不伦不类;二是其实无论是部分音译还是全音译其实基本上都是不完整的或不准确的音译。如按照国际英语发音进行汉语音译:美国应该翻译成“阿美利客”、德国应该翻译成“居儿们”、意大利应该翻译成“意大利儿”、俄罗斯应该翻译成“罗斯”而不应该有“俄”、丹麦应该翻译成“丹麦可”,轻音“可”给漏了(虽然不见得准确但起码反映出“原译”的欠缺);三是按照汉语的发音规则和英语等语言的发音规则很多是完全对不上号的,或者说音译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很勉强的。所以,同为华人,中国大陆的音译和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就有区别,主流语言的偏差和认知上的不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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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些大国,前半是晚清译名,那些人很有文学功底,译起来也很有意味。而后面的,多是中国成立后的音译。有北京的一个专门机构管理的。其实俄罗斯,在以前多叫俄国的。因为他们在晚清时是强国,侵略过中国的。那些做翻译的,给译的:俄国。
追问
意大利也是八国联军之一,为什么不译作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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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啊,是翻译过来以后叫着简便而已,美国也可以叫美利坚,德国也可以叫德意志,法国也可以叫法兰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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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哪个简单用哪个,还有是看场合,外交等正式场合会使用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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