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 (1)购入服装两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以下购销业务(1)购入服装两次,第一批货物货款为23.4万元(含税)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价款...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以下购销业务
(1) 购入服装两次,第一批货物货款为23.4万元(含税)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
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价款36万元,增值税税额6.12万元,先后购进这两批货物时已分别付两笔运费0.26万元和4万元,第一批货物支付运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普通发票,第二批货物取得支付运费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
(2) 批发销售服装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万元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物已
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回
(3) 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7.44万元,同时将零售价1.755万元(含税)的
服饰作为礼品送给了顾客
(说明: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 回答;
答案:
1. 该商场支付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0.28 4万×7%=0.28
2. 该商场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2.355万元 18×17%+【(37.44+1.755)÷1.17】×0.17-6.12-0.28=2.355
3. 该商场销售服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8.5万元 18×17%+(37.44÷1.17)×0.17=8.5万元
4. 该商场本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4万元 6.12+0.28=6.4万元
5.该商场将服装赠送给顾客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0.255万元 1.755÷1.17×0.17=0.255万元
我想问一下答案中的第二道题目:2.355是不是算错了?
另外赠送给客户的销项不用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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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紫诡影
2013-08-02 · TA获得超过103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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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算式是对的。
说明:
(1)购入服装可以进项税抵扣,第一次购入没有取得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第一次的货运发票也不是运输发票,不能计算抵扣;第二次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6.12;货物运输发票按照7%计算抵扣,0.28
(2)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的,办妥托收承付手续的时候确认销售收入,所以计算销项税18*17%
(3)赠送服装属于视同销售,也要缴纳增值税;零售价是含税价格;所以销项税=(37.44+1.755)÷1.17×0.17

赠送的服装是要缴纳销项税的,在第5题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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