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比例: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报销有着一定规定。一般的话报销费用范围在3千到6千之间,而且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报销大致分为五档:100元至1000元、1000元至5000元、5000元至10000元、10000元至30000元、30000元以上,报销的比例分别是50%、60%、70%、80%、90%,并不是医疗费越多报销的就越多,学平险的报销还有很多其他的条文规定。
例如,就医的医院必须是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的药物需要在保险规定范围内,自费药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一般在医院就诊时医生都会告知,所使用的药物是否是自费药。
扩展资料:
学生保险理赔事项:
一、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1、学生因疾病就医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2、保险的责任、责任的免除及其他相关事宜,参照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执行。
3、新生保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疾病住院必须经过1-3个月的观察期,期满后如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方可理赔。
4、学生准备材料:病例、出院小结、用药清单、住院发票、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保险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5、学生填写好理赔申请书后由学工处将所有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业务员,并做好登记。
6、签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递交的理赔款,并通知学生领取。
7、将理赔情况做好登记备档。
二、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学生因意外事故就医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此类情况未住院治疗也可承保。如住院,参照“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情况执行。
2、保险的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相关事宜,参照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执行。
3、学生准备材料(未住院):病例、门诊发票、用药清单或处方单、拍片的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保险公司制定的其他材料,另本人写出意外事故的书面事情经过。
4、学生填写好理赔申请书后由学工处将所有材料递交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并做好登记。
5、签收包厢公司业务员递交的理赔款,并通知学生领取。
6、将理赔情况做好登记备档。
三、学生平安保险
1、学生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就医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2、保险的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相关事宜参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执行。
7、其他不同商业保险理赔情况根据保险协议及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大同小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生保险
学生的医疗保险根据学生医疗费用的多少,决定不同报销比例的医疗费用,而且报销中的药物的种类也是有规定的,在保险公司所列范围内的给报销,不在其列的不报,所以在发生医疗事故时,一定要告诉医生列通常的药用,具体的药物种类及报销比例,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询问,他们有相关的文件可查。
扩展资料:
学生、儿童按规定的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学生
一般分为五档:100元至1000元、1000元至5000元、5000元至10000元、10000元至30000元、30000元以上;报销的比例分别是50%、60%、70%、80%、90%;按理说是医疗费越多报销的越多。
一般学校为学生投保的仅仅是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也就是意外伤害险,这种保险是不报学生因身体生病住院的费用的。如果是学生意外受伤害了住院治疗的话就属于他这份保险范畴里的了。另外学平险是没有免赔额的。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门诊和住院都可以报销,因疾病须住院才能报销请你询问学校或保险公司不能报销的原因,再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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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包括3部分:
1、意外医疗:因意外产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一般有100元的起付线,超过100元部分按80%进行赔付。
2、意外伤残:因意外而导致的残疾,保额按残疾1-10级进行赔付,比如一级伤残是全赔,6级是赔40%。
3、意外身故:保额100%赔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生平安保险
一般报销费用范围在3千到6千之间,并且有不同的报销比例,一般分为五档:100元至1000元、1000元至5000元、5000元至10000元、10000元至30000元、30000元以上;报销的比例分别是50%、60%、70%、80%、90%;按理说是医疗费越多报销的越多。
学平险的报销还有很多其他的条文规定。例如,就医的医院需要是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的药物需要在保险规定范围内,因为自费药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一般在医院就医时医生都会告知,所使用的药物是否是自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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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注意事项
一、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1、学生因疾病就医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2、保险的责任、责任的免除及其他相关事宜,参照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执行。
3、新生保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疾病住院必须经过1-3个月的观察期,期满后如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方可理赔。
4、学生准备材料:病例、出院小结、用药清单、住院发票、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保险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5、学生填写好理赔申请书后由学工处将所有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业务员,并做好登记。
6、签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递交的理赔款,并通知学生领取。
7、将理赔情况做好登记备档。
二、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学生因意外事故就医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此类情况未住院治疗也可承保。如住院,参照“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情况执行。
2、保险的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相关事宜,参照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执行。
3、学生准备材料(未住院):病例、门诊发票、用药清单或处方单、拍片的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保险公司制定的其他材料,另本人写出意外事故的书面事情经过。
4、学生填写好理赔申请书后由学工处将所有材料递交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并做好登记。
5、签收包厢公司业务员递交的理赔款,并通知学生领取。
6、将理赔情况做好登记备档。
三、学生平安保险
1、学生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就医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2、保险的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相关事宜参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执行。
7、其他不同商业保险理赔情况根据保险协议及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大同小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生保险
答:一、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并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主要政策
(一)参保范围。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保障方式。
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资金筹措。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继续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三、精心组织实施
已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地区,按本指导意见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要切实保障参保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需求,同时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完善现有办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随着试点扩大,逐步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符合条件的大学医疗机构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四、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一)住院报销没有病种限制。住院大学生须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大学生医保证》在住院期间暂时由医院医保办保管,办完出院手续后,医院医保办负责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医保证》首页的统筹支付单,并将《大学生医保证》还予本人。
(二)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三)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费用支付标准:门诊治疗慢性病费用按照年度结算。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四)门诊意外伤害病种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费用支付标准: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